西山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申报流程
西山区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分为如下:培训机构登记备案、开班计划报备、培训过程监督管理、培训补贴申报、资金拨付五个步骤,请培训机构按照流程逐步申报。
一、培训机构登记备案
1.此前未在西山区审批注册的培训机构,第一次在西山区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开班计划报备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至西山区人社局。
①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③培训工种和级别目录复印件;
2.培训机构需进入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http://ynzp.hanyastar.com.cn),注册培训机构账号。登录注册的账号并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并提交审核。相关材料包括机构信息、经办人信息、培训场地信息、资质材料等,按系统要求填写、上传。
二、开班计划报备
1.完成备案的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前,务必提前3-5个工作日向西山区人社局(西山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茭菱路668号4楼,电话:68367602)提交开班报备资料进行培训班报备。未经报备的,一律不核拨培训经费,也不允许整体开班,零星报账;
2.培训对象包括企业职工、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和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等。培训人员资格审查:
①企业职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备案表、《劳动合同》复印件及银行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②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③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由相关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
④毕业年度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由所在学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统一做出学籍和培训资格审查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
⑤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⑥残疾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
⑦退役军人:身份证复印件、退役军人证复印件。
3. 报备材料:
①承诺书(企业)(附件2)注:只需培训对象为“企业职工”填写;
②培训教学计划备案审批表,经办人与负责人不得用打印名字方式代替本人签字;(附件3)
③师资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中职及以上),理论教师和实操教师不得由同一人担任,同一教师同一天授课不得超过4课时;
④培训课程表;
⑤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人员花名册;(附件4)
⑥教材封面、封底、目录复印件。
企业职工培训还需提供:
⑦校企合作培训协议。(附件6)
注:材料①一式两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
4.进入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http://ynzp.hanyastar.com.cn),登录机构账号后,按提示提交开班计划,填报开班管理、教师、学员管理等开班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开班计划相关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在线课程、辅导资料信息、实作课信息,请注意不要遗漏;
5.培训班每班人数不超过60人,每天课时不超过8个,且在课程表上体现出休息时间。在开班前一天,参加培训的学员如有变动,培训机构须将变动后的学员花名册报区人社部门,开班后不得再增加学员。
6.培训开班应首先确保培训场地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安全,开展50人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应当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需科学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培训期间需每天扫“云南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持绿码入场(资料及照片留底备查)。
三、培训过程监督管理
1.培训机构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在办班地点公示培训相关内容,公示时间为开班之日,公示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名称、培训专业、授课教师、教学课程安排、开班及结业时间、学员名单、批准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培训班培训方案、培训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必须提前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报经西山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2.培训课时严格按照2022年发布的《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中相关专业规定的培训时间;
3.培训机构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要做好痕迹记录,制作培训签到表,严禁一次多签、过后补签、冒名代签;
4.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过程中,人社部门将按照每班必查原则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网上抽查、跟踪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现场监督人员到场检查时,班主任应及时提供当日考勤情况,配合监督人员检查工作,并在当日检查结果上签字确认。对上课学时达不到规定课时80%的学员直接认定为培训不合格。对出现到课率不足80%、参训人员冒名顶替、授课教师与报备教师不一致等情况将停课整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班级,废班处理不予兑付培训补贴。
5.严格落实培训签到制度,严禁代签、一次性多签等情况,并设置上午下午分别签到,纸质签到务必与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系统签到一一对应。
6.当接到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考勤监督管理指令时,在要求时限内,使用“技能培训通APP”完成拍照、小视频等操作;
7.每期培训班结束时,由培训计划申报的鉴定或考试机构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或考试,对鉴定或考试合格的培训人员,发放相应的证书。
四、培训补贴申报
1.每期培训班完成培训并通过鉴定或考试,获得考核对应的证书编号后,培训机构便可提交培训台账申报补贴。符合生活补贴申报条件的学员,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及交通费补贴;
2.在培训班补贴拨付之前需要在云南职业技能网络平台进行上传审核。
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人员花名册;(附件4)
②培训课程表;
③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经费申报审批表;(附件5)
④培训照片、视频;
⑤职业技能鉴定成绩表;(或专项职业能力鉴定成绩表或云南省培训合格证考试成绩表)
⑥培训人员资格审查材料;(见第3页)
⑦昆明市西山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人员登记表;(附件7)
⑧代为申请协议书;(附件8)
⑨生活费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9)
⑩考勤表;(附件10)
⑪培训机构教学质量检查表。(附件11)
注:申报生活补贴的培训机构需提供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学员按手印、领取时的照片),并提供相应人员身份的认定证明材料。
3.提交纸质台账的同时培训机构还需在照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中,按系统规定填报台账管理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在系统中完成补贴申报流程的操作。
五、资金拨付
1.审核部门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对拨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补贴申报机构提供银行账户和开具与公示通过数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至西山区人社局。资金将根据最终审核结果,按规定支付到申报机构的银行账户,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六、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一年内可累计享受技能提升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2.此流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发文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云南省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系统填报内容整理,如内容与国家、省、市下发文件冲突,以上级部门正式发文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