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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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社会救助规划,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地名管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负责需报区政府研究审定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按程序上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审批;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承办勘界事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殡葬管理的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服务管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社会弃婴(弃童)的报送、收养登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老龄事业科、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科、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科、婚登/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西山区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要求,强化低保日常管理和动态监管,精准救助,规范低保申请、审批、审核等环节,及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严格执行“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核对率达到100%”和对新增低保100%入户调查的目标;救助办法的宣传力度,切实开展好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网络结算率达10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巡查、管理等工作;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2、老龄事业工作。承担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协调落实居家养老工作。
3、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工作。按要求做好我区高龄补贴足额发放工作;按“居家养老为主,以社会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体系建设要求。完成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弃婴的接收和安置工作,开展好我区困难群体救助安置工作;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与属地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对福利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加强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按要求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贯彻落实好《西山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4、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管理、民间组织登记、审批工作,确保登记质量,加强督促管理;规范公墓管理,实现“三个100%”的殡葬改革工作目标,提升经营性公墓服务水平,探索农村公益性公墓可持续发展、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后续工作以及更名、命名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710,679.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710,679.2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66,797.96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区民政局部分职能职责划转至其他单位,对应资金同步划转至其他单位,所以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710,679.26元,其中:本年收入51,710,679.2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710,679.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66,797.96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区民政局部分职能职责划转至其他单位,对应项资金同步划转至其他单位,所以财务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710,679.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710,679.26元,其中:基本支出8,180,892.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86,584.80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移交至区委社会工作部发放;项目支出43,529,786.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9,786.84元,主要原因分析: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提高同时人数增加,劳务高龄老年人保健金由于人数增加相应资金预算也同步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5,825,273.58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
“208(类)-02(款)-06(项)社会组织管理支出”280,000.00元, 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运营和管理。
“208(类)-02(款)-07(项)行政区划管理和地名管理支出” 18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管理和地名管理经费支出。
“208(类)-02(款)-99(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532,894.84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 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86,815.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08(类)-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369,657.36元,主要用于地退人员死亡抚恤、新兴百货商店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经费方面的支出。
“208(类)-10(款)-01(项) 儿童福利支出”578,544.0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支出。
“208(类)-10(款)-02(项)老年福利支出”18,186,0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保障金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支出。
“208(类)-10(款)-99(项)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无名尸、无主遗体处理支出。
“208(类)-11(款)-07(项)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6,757,8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208(类)-19(款)-01(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685,500.00元,主要用于低保金的支出。
“208(类)-20(款)-01(项) 临时救助支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方面的支出。
“208(类)-21(款)-01(项)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5,012,192.00元,主要用于特困供养人员方面的支出。
“208(类)-25(款)-01(项) 其他城镇生活救助支出”942,000.00元, 主要用于城乡定救和节日慰问经费的支出。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39,31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支出。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补助”113,191.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医疗补助。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63,251.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064.48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类)- 02(款)- 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506,184.00元,反应职工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每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标准比上年减少500元,所以导致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西山区民政局重点项目一项“高龄保健补助资金”。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7〕35号文)和《关于落实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昆老字〔2008〕1号文)明确的补助标准,让我区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西山区从2008年1月起,对我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保健补助,结合西山区实际,草拟了《西山区关于落实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标准及相关经费的请示》和《西山区发放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实施办法》经区政府审议批准,我区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金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凡具有西山区常住户口(不含未移交到地方的部队离、退休人员;云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发的《关于调整我省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云组通〔2006〕36号)规定已享受了高龄补贴的离休干部),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属于补助对象。我区的保健补助金按年发放。各社区、居委会及单位,完成对申请高龄保健补助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包括公示);报街道办事处审核;由区民政局审批,申报高龄老年保健金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领取该年的保健补助。领取高龄保健补助已亡故的老年人,从亡故的下月停止发放保健补助。各级从事高龄保健金的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定期对本地区高龄老年人数,保健补助金的收支,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52,033.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1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调出因单位人员退休1名,调出1人,故经费安排数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山区民政局资产总额38,544,721.00元,其中,流动资产1,278,359.64元,固定资产37,235,256.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4.39元,政府物资储备3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6,708.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2,717.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1,790.1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250,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1200331400111
(公开版)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附件2: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样表)2025021802113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