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示
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西山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2〕22号)等文件要求,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为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有力,成立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育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组员包含区教育体育局各科室,各项目实施学校。
各校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领导陪餐、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度。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分别采取“食堂供餐”、“企业供餐”、“食堂+企业供餐”的模式,全年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
具体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
2.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3. 西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4.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