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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208-602545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4-30 10:18
名 称: 《西山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细则》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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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细则》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30 10:18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王海霞      审核:范舒婷      终审:陈萍


为进一步做好西山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更加公平开放、公正透明、竞争有序、执业规范、利企便民、廉洁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保证西山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规范运行,根据《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暂行规定〉的通知》(云投审办〔2018〕9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操作的通知》,西山区制定了《西山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6年1月7日“云南省网上中介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西山区依托省级系统积极开展工作,为入驻的中介机构提供咨询登记、信息公示、人员管理、信誉推介、服务选取、合同管理、信用管理等服务。

随着中介超市事项逐步增加,入驻用户不断增多,项目选取数量持续增长,为明确中介服务选取流程,进一步做好西山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竞争环境,西山区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体系框架

《细则》从服务范围及运行规则、工作职责任务、监督管理三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三、主要内容

(一)服务范围及运行规则

第一为服务范围。明确了全区使用财政性和国有资金采购除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招标以外的中介服务,中介服务费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涉密项目、省市及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采用其他方式的项目除外)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单位应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130号)(以下简称130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九条“一事一选”的原则,对照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第二为选取平台。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统一在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服务平台(http://zjcs.yn.gov.cn/yns/home)上运行,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运行规则。

第三为选取方式。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共有5种方式(自主选择法、随机抽取、网上竞价+随机抽取、团队比选法、随机抽取(网上竞价+随机抽取)+自选法)。具体选取按照《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暂行规定〉的通知》(云投审办〔2018〕9号)规定执行。

第四为报名管理。明确未能成功选取的项目情况处理方式。对项目发布后未能成功选取的情况,第一次发布采购公告后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少于2个的,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修改服务金额或报名条件后重新发布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后仍未成功选取(条件设置明显不合理或采购单位自愿再次公开选取的,应修正后继续发布)或中介超市暂不能提供服务的,区政务服务局出具《采购单位自行采购证明》后,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采购。需注意,废置项目的自行采购服务金额不得超过公告最高价格的110%,且采购内容不得发生实质性变化。

第五为服务管理。明确选取流程,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需求登录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编写采购公告,采购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审核后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网上自愿报名;组织公开选取;登记中选结果,发放公开选取确认书,《云南省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一式三份,采购单位两份区中介超市一份。中选机构确认后,应按照采购公告全部内容要求,以中选机构(包括有授权委托书的分支机构)名义与采购单位在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洽谈、15个工作日内 (含合同报审时间)签订合同。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选机构人员,不包括分支机构人员。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登记;中介服务履约及评价;服务评价审核及结果运用。

第六为时限要求。采购单位成功选取中介机构完成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在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系统化管理系统上填写业务洽谈和合同签订信息;在合同服务履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登记服务结束信息并评价中介机构。采购单位按照项目《确认书》温馨提示(1.请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洽谈,并在“业务洽谈”页面填写相关信息;2.请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在“登记合同”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同时点击该页面下方的“上传附件”按钮,将合同文本扫描上传至系统内;3.请于合同服务履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结束服务”页面内相关信息)完成相应操作。逾期未完成的超时情况,将纳入考核。若中介服务内容变更或不可抗力等导致服务确需延期的,经采购单位和服务机构协商并报区政务服务局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审核同意后可延期。

(二)工作职责

《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明确了区政务服务局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工作职责,对辖区项目开展各类咨询服务,并负责项目审批、发布信息、组织项目选取及信用评价审核等各项工作,依规监督,认真管理,积极为采购单位、中介机构提供帮助。同时,对选取项目超时情况的提醒方式进行明确;对经提醒仍不整改的,区政务服务局将按程序报请区纪委区监委处理。

(三)监督管理

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在区政务服务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接受区纪委区监委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相关文件: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 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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