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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901-507615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1-22 17:13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
文号: 西政办通〔2019〕13号 关键字: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2 17:13 浏览次数: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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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直属机构:

《西山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山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云南省国资委及昆明市国资委职能转变方案,结合区国资局和区属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总体要求,根据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将强化出资人监管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相结合、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与搞活企业相结合、精简监管事项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以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主要任务,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依法行权履职,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坚持准确定位。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要求,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

坚持依法监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权利、责任、义务相统一,以管资本为主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监管责任落实机制,提升监管法制权威,通过依法规范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坚持办活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突出权责一致,确保责任落实,将精简监管事项与完善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打造资源配置效率高、核心竞争力强、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现代企业。

坚持提高效能。明确国有资产监管重点,调整优化监管职能配置和组织设置,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整合监管资源,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监管协同,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实现依法分类监管、科学监管。

(三)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全面推进区国资局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日臻完善,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国资监管依法依规、规范有序、权责清晰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其中,2019年年底前完成以下任务:调整公布监管权责清单;完善混合所有制、股权多元化企业产权代表管理制度;改进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基本完成区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及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

1.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会、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切实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情况的监督。加强董事会建设,推行外部董事制度,优化董事会结构,实现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例逐步达到半数以上,国有控股企业应有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建立健全董事会和董事考核评价制度,形成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董事会运作规范的企业,逐步落实董事会职权。

2.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对出资企业的战略规划引导,按照国家、省、市、区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落实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发展总体要求。改进对出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监管方式,完善国有资本布局规划落实机制。管好投资方向,规范和强化业主管理。改进投资监管方式,建立完善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加强投资项目后评价,完善投资监管制度,开展投资项目自我评估及第三方评估,防止重大违规投资,依法依规追究违规责任。加强对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指导,强化境外投资监管,严格审核把关,严控投资风险。

3.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围绕服务国家和省、市、区发展战略目标完善国有资本布局,发挥国有资本运作对实体产业投资的辐射拉动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城市公共服务及战略新兴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推进国有企业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资本增值能力,增强企业活力。组织、指导和监督出资企业有效实施资本运作,促进国有资本集中统一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4.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水平,会同区属有关部门健全对出资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预算管理促进国有资本运营绩效提升的导向功能。

5.强化激励约束。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考核分配对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导向作用。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强化目标管理实行分类考核、对标考核,对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二)改进监管方式,增强企业活力

1.强化监管职能。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的要求,加强重大问题研究、企业章程动态管理、投资方向引导、企业改革与资本运营指导、财务监督与收益管理、股权多元化企业股权代表管理等职能。通过充实监督专门力量,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形成监督闭环。

2.精简监管事项。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边界。通过取消一批监管事项,减少事前审批和备案,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在董事会运行较为规范、符合条件的区属监管企业开展出资人部分权利授权企业董事会行使试点工作,稳妥有序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职权。立足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全面梳理配合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要求,提出移交相关部门和单位行使的处理建议。

3.实施分类监管。针对国有企业的不同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研究制定差异化的监管目标、监管重点和监管措施,因企施策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在战略规划制定、资本运作模式、人员选用机制、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

4.推进阳光监管。依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经营业绩考核及负责人薪酬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信息。

5.优化监管流程。按照程序科学、责任落实、时限明确的原则,优化事项处理和服务流程,确保工作运行协调顺畅。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切实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畅通信息资源共享渠道,对出资企业产权、投资、财务等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监测。

(三)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加强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将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结合相统一,健全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和监督检查链条,形成发现、调查、处理问题的监督工作闭环,促进国有资本运营能力提升,切实防范国有资本运营风险。进一步强化国有资本运营评价和监督检查成果在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干部管理等方面的运用。

2.加强外派监事会监督。着力强化监事会当期和事中监督,及时发现、识别企业重大风险。重点关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监管国有资产质量和安全、债务和担保规模。切实保障监事会依法行权履职,落实外派监事会的纠正建议权或者调整建议权,监事会根据授权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有关问题。建立外派监事会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履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倒查机制。

3.突出全过程监督。加强“三重一大”监督。督促区属监管企业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细化各层级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严格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严格落实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核、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监管企业规范治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监管企业重大决策过程的有痕监督。

4.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完善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究力度,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禁入限制、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依法依规查办违法违规经营投资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

5.加强问题整改。着力建立健全风险整改机制,整合审计、财务监督职能,形成专门的监督检查力量,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督促监管企业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构建和完善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的体制机制,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任标准,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按照市场规律对经理层进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发展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在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区国资局做好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

(二)落实责任。区国资局要对照转变职能的要求,建立监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要对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并对工作完成情况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机制。

(三)有序推进。结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开展企业授权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分类放权、分步实施,及时总结,确保授权企业和董事会行使的职责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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