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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104-39671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1-20 16:53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办法 (试行)》的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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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办法 (试行)》的政策解释

发布时间:2016-01-20 16:53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为促进群众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和素质,区政府出台了《昆明市西山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扶持办法》,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完善充实扶持范围,细化和规范相关申报、评审、审批、划拨、跟踪、绩效考评等标准要求,更符合财政等政策规定,操作标准、流程更加清楚明了,更具有可行性,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日趋多层次、多方面、多元化,为了更好的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和素质,营造文明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业余文艺团队管理的要求以及《昆明市业余文艺团队管理办法》(昆文广体通〔2010〕102号)精神,结合本区业余文艺团队不断产生新变化、新情况的实际情况及我区群众文化发展新特点,制定《昆明市西山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办法(试行)》,经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扶持办法》,于2016年1月18日昆明市西山区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培养和扶持优秀业余文艺团队,激励全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提升文化品位、打造文化精品的文艺创作环境,引导和培育我区业余文艺团队的蓬勃发展。按照申请扶持条件、考核标准和办法、扶持措施、附则等内容,从扶持专项资金设立管理、项目内容、申报审批、划拨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十八条具体措施政策。

(一)扩大范围、加大力度,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对于在昆明市业余文艺团队联合会西山分会登记注册的或在西山区坚持公共文化服务、经常进行公益性演出活动的非营利性业余文艺团队都有可以申请扶持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实施以奖代补的扶持办法,对于经常开展文化演出活动、社会效益良好的团队,按一级、二级、三级的标准分别给予200000元、100000元和50000元的资金扶持。每年扶持的队伍数量为一级1支,二级1支,三级2支。扩大了扶持范围,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满足更多群众的文化需求,以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管理、严格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和《扶持办法》相关要求划拨、监督、管理扶持资金,由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审核、发放及监督管理,区文化馆安排专人与第三方考核机构对获得奖励的团队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确保扶持经费专款专用。

(三)细化标准、认真考核,增强文化竞争能力按照业余文艺团队的艺术水平、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文艺精品创作数量、参与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场次等情况,把业余文艺团队的扶持资金分为三个档次:设“一级业余文艺团队”、“二级业余文艺团队”、“三级业余文艺团队”。按照“属地管理、层层申报的原则”,每年一次,逐级申报。区文化馆聘请省、市、区相关专家组成西山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扶持队伍进行评审和考核,报经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监督。通过细化标准、层层把关、认真考核,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我区文化的软实力和竞争力。

三、政策特点

(一)占领文化阵地,坚持“二为”方向。《扶持办法》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吸引社会力量支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文化活动中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宣传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注重社会效益,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

(二)实施以奖代补,促进文化交流。扶持办法》遵循以奖代补的办法,重点补助经常开展文化演出活动、社会效益良好的团队。鼓励辖区内各业余文艺团队广泛开展公益性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参加省、市、区、街道等各级文化部门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大力提倡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展示活动。特别强调业余文艺团队应当主动面向当地群众、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各类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倡导文明风尚,促进和谐建设。

(三)鼓励文艺创新,带动精品创作。扶持办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各业余文艺团队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创作有浓郁西山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或编创优秀文艺作品。引导业余文艺团队坚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注重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积极进行节目编创、创新地开展各类活动,多出有特色、有影响的优秀精品,为推动和弘扬本区文化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四、政策兑现

     《扶持办法》 经业余文艺团队申请,由西山区文化馆组织专家评审,由西山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


相关文件:〔有效〕昆明市西山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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