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6-04-0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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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舒重祥
审核:孙健
终审:陆大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
(三)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负责管辖区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区域生态环境污染执法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配合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排污单位执行自行监测制度;
(六)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
(七)开展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管辖区域环境统计及污染源普查工作;
(九)负责管辖区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
(十)依法承担管辖区域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创建工作;
(十二)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本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核实及查处工作;
(十三)会同属地有关部门做好管辖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区委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