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云南砼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云南砼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砼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砼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大兴居委会宗龙箐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砼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同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73亩(21820.11m2),项目用地为临时用地,服务期限为4年。项目建设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生产规模为沥青混凝土30万t/a。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192.5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施工过程洒水降尘;施工建筑材料定点堆放,用蓬布遮盖;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篷布覆盖;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已有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云南北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掏清运至昆明东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过程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置和高噪声机械设备使用时间,错峰使用;施工过程中设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控制好施工材料运输车辆车速。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西山区建筑垃圾处理点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共设置9个有组织废气排气筒。①铣刨料预处理在铣刨料堆棚内进行,拟在铣刨料破碎、筛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共设置3个),将铣刨料破碎、筛分粉尘共同收集进入1套“1#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未收集粉尘经铣刨料堆棚阻隔及堆棚内全自动高压喷雾降尘;②拟在再生料(铣刨料)冷料仓及砂石骨料冷料仓上方设置集气罩将上料粉尘共同收集进入“2#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③导热油炉燃油废气经1根1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④再生料燃烧室燃烧废气、再生料烘干废气由管道收集后共同进入砂石骨料燃烧室燃烧,最终与砂石骨料烘干粉尘、砂石骨料烘干时燃烧废气共同经1套“3#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⑤沥青罐加热废气由管道负压收集,搅拌卸料口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共同进入1套“电捕焦油器+4#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此外,装车通道采取四面密闭措施,设置感应式卷帘门,成品出料时全封闭作业;⑥本项目共设置4个筒仓,每个矿粉筒仓仓顶分别设置1套仓顶布袋除尘,共设置4套,矿粉筒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由15高的筒仓排气筒(DA006-DA009)排放。本项目废气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铣刨料(预处理)颗粒物,砂石骨料冷料仓上料颗粒物,砂石骨料及再生料(铣刨料)燃料燃烧与烘干废气(颗粒物、NOx、SO2、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沥青罐加热、搅拌卸料口废气(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矿粉筒仓粉尘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速率满足严格50%的要求;导热油炉燃油废气(颗粒物、NOx、SO2)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油锅炉废气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再生料(铣刨料)堆棚内卸料、堆存、皮带输送、预处理(一次上料及破碎、筛分未收集粉尘)粉尘,砂石骨料堆棚内卸料、堆存、皮带输送粉尘,再生料(铣刨料)及砂石骨料冷料仓给料未收集粉尘,储油罐有机废气,沥青罐加热、搅拌卸料口未收集废气,道路运输扬尘等。①再生料(铣刨料)堆场全部采用四面围挡+顶端大棚覆盖,设置卷帘大门,卷帘大门设置在堆场东侧,除了物料、产品运输时打开,平时生产关闭,做到全密闭储料。堆场全区除密闭措施外,堆场上方、物料进出口及围挡边采用全自动高压喷雾降尘。②再生料(铣刨料)皮带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下部设置收料盘。③铣刨料(预处理)未收集粉尘经铣刨料堆棚阻隔及堆棚内全自动高压喷雾降尘。④砂石骨料堆场全部采用四面围挡+顶端大棚覆盖,运输通道与铣刨料堆场相通,通道全密闭,骨料区东侧设置卷帘大门进入搅拌区,除了物料、产品运输时打开,平时生产关闭,做到全密闭储料。堆场全区除密闭措施外,堆场上方、物料进出口及围挡边采用全自动高压喷雾降尘。⑤砂石骨料皮带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下部设置收料盘。⑥储油罐采用高效密封的卧式储罐,供油到燃烧设备采用密闭管道,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排放。经过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内洒水降尘及绿化;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云南北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掏清运至昆明东燃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
(三)地下水:本项目区内进行分区防渗,其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沥青储罐区、轻油储罐区、柴油储罐区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隔油池、化粪池、车轮清洗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进行一般防渗,渗透系数≤1.0×10-7cm/s,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四)土壤:按照地下水措施进行分区防渗,同时加强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从原料产品储存、运输、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泄漏,采取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及防渗措施,定期检查处理设施运行状况,避免造成土壤污染。
(五)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进出口设置减速及限速标识等。
(六)固体废物:滴漏沥青、拌合残渣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后,与铣刨料共同进入生产系统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4#回收粉筒仓内,60%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剩余40%外售;废布袋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置;车轮清洗池及初期雨水池沉渣清掏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及时回用于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实验室废弃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及时回用于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由项目区工作人员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云南北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掏清运至昆明东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餐厨垃圾通过加盖塑料桶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脂通过加盖塑料桶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用容器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废导热油由于更换一次废导热油产生量较大,无法在厂区内储存,因此废导热油更换后立即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废机油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焦油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后,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储油罐油泥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后,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七)环境风险: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砼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1574153588@qq.com
电话/传真:0871-68226958 0871-68224474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栋1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