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中心先行支付追偿催告通知书(昆明抵运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3-0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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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杜雪
审核:孙艳
终审:杨存映
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中心先行支付追偿
催告通知书
昆明抵运物流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4年12月16日依法向你公司作出《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责令你公司将我中心向刘印忠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123856.20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捌佰伍拾陆元贰角整)存入我单位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回执)复印件递交或邮寄至我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管理科,由于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该行政决定,又未对该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催告你公司:
1.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并将履行结果书面报送我中心;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