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第四次会议 第10040195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第四次会议
第10040195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令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能源发展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电网协同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能源强省发展的决策部署,近年来西山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推动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前,西山区有风力发电站两座(文笔山风电场、风摆山风电场),合计装机7.8万千瓦。2022年至今,西山区共取得省级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7个,分别是:大兴药光互补光伏电站、孝母山风电场扩建项目、小麦地光伏发电项目、团结片区光伏发电项目、山冲风电场、文笔山风电场(二期)、文笔山风电场(三期),装机容量共73.56万千瓦,估算投资36.43亿元。其中:大兴药光互补光伏电站于2025年5月全容量并网(10万千瓦)。团结片区光伏发电项目正在推进收回项目建设指标工作。小麦地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4亿元。孝母山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报件已转报省发改委审核中。山冲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文笔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将适时启动项目业主招选。文笔山风电场(三期)于2025年8月19日取得省级新能源建设指标,装机容量2.5万千瓦,需待省、市明确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后,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2025年以来我区已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27个,计划投资3417万元,装机容量7179千瓦。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西山区新能源开发建设工作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等。
目前,昆明市的新能源开发利用从项目申报、建设开发、全流程管理规范是按《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发改规〔2024〕1号)执行,通知要求新能源开发利用应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电力供需、要素保障等因素,并与国土空间、电网建设等专项规划衔接,做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电网企业应结合昆明市新能源发展需要,统筹开展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提高电力系统服务保障能力。同时,《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昆政发〔2025〕8号)文件,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新能源的消纳单独提出了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步西山区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能源开发利用规范要求,从新能源项目申报、建设投产、并网运营等各环节做好全流程管理跟踪服务工作。
(一)建立政府与电网公司的协调沟通机制,积极做好配套电网规划、建设工作,优化接网流程,全力确保新能源项目能够高效接入电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合理保障新能源设施建设空间,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二)根据最新出台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件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备案,指导企业做好分布式发电项目各项工作,在电网架构支持且有充足剩余接入容量、满足就地消纳的区域,因地制宜支持发展户用分布式光伏。
(三)根据最新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认真研究我区开展绿电直连的可行性,因地制宜推动发展绿电直连模式。
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