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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511-104128 主题分类: 2025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1-26 17:00
名 称: 西山区民政局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06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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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民政局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0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11-26 17:00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罗玲      审核:王志伟      终审:田丽

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次会议10040066

提案答复的函

杨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市民旧物品回收利用机制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生活物质的提高和丰富,居民经常随手丢掉的旧生活物品中,可再利用的较大,例如,书籍、桌椅板凳、锅、碗、服装、小孩的玩具、服装、鞋帽等物品,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许多社区人群都有奉献爱心的愿望,但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进行捐赠,如搬家的居民,将许多旧生活物品丢掉,非常可惜;如大学生将毕业离开校园,如何处理大学期间用的旧书籍、旧生活物品,成了他们头痛之事;还有,现在家庭对小孩教育非常重视,从零岁开始购置各种各样的知识书籍、玩具、服装、鞋帽等物品,随着小孩逐渐长大,累积下来的各种物件成了家庭负担。您提出的将这些物品充分利用起来,做到物尽其用,可见您作为政协委员职责的担当。

一、废旧物品回收现状

目前在小区放置的“旧衣物回收箱”主要有种形式:一是一些单位和组织以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或旧衣物回收利用名义设置,采取企业化方式运作;二是一些单位和组织以公益、慈善、爱心等名义设置,以非营利方式运作;三是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经备案后设立的箱体(昆明慈善总会经备案后设立的箱体将于2025815日到期)居民在实际中很难区分箱体性质,一些商业机构打着“慈善”“爱心”“公益”口号,公然套用民政部备案号,甚至在网上公开定制仿冒箱体,让民难以区分回收箱性质,造成了“伪慈善”现象。在“伪慈善”的套路下,居民误以为捐赠的旧衣送到了真正需要它的人手上。但其实,它们大多流入了市场,变成了一本“生意经”。有媒体做过一项调查,一些标注“关爱山区,旧衣暖心”“环保项目”等字样的旧衣回收箱,大肆收敛衣物,以“桶货”的方式出售,售价在2000元一吨,有人凭借“旧衣回收生意”年赚数十万。而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这些行为违背了慈善法,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

二、有关上级工作要求

2022317日后,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先后下发工作提示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明确要求,对目前已备案的项目应要求其在募集箱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信息并严格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履行好信息公开义务公开募集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得款物情况和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包括用于慈善项目和其他用途的支出情况等;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审批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不再同意已有项目延期申请,同时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民政部门正引导慈善组织接受服装厂尾货或回收企业符合捐赠条件衣物,尽量避免面向居民开展公开募捐。旧衣物回收乱象将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三、有关废旧物品接收点的设置权限

关于您建议:1.由民政部门出面,对捐赠的物品提出捐赠要求,在固定的日子接收市民捐赠的旧衣物、旧文具,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将这些物品充分利用起来,做到物尽其用;2.对捐赠物品的市民发放捐赠物品接收函,让市民增加荣誉感,提升关爱弱者、献爱心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做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民政部门作为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在于监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有权对社会组织的活动进行监管,但设置废旧物品接收点应视为一种公开募捐行为,应由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或慈善组织进行设置。

四、有关废旧物品捐赠特别是旧衣物的捐赠现状

由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对于捐赠物品要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过的衣物必须经过防疫消毒杀菌,现阶段我区登记的2公益慈善组织均没有公募资格,暂时也不具备清洗、消毒条件和储运仓库此外,捐赠作为一种公益行为,通常不涉及直接的商品交易或服务提供,因此并不等同于一般的商业交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也未直接规定捐赠物品必须开具发票。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证明捐赠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便于捐赠者和受赠者进行财务处理和税务申报,通常会开具捐赠收据或证明,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发票。根据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规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捐赠额。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接受捐赠方不得向其开具捐赠票据。

、下一步工作计划

将加大对《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的自觉性。引导具备废旧物品处理及循环利用能力的社会公益组织进驻社区公共领域设立接收点,让辖区内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自主选择废旧物品处理方式。同时,对慈善组织依法开展的旧衣物募捐活动要加强监管,指导相关慈善组织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让社会的爱心传递下去。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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