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民政局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1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166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杨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经营困难的民办幼儿园转型建设成为养老机构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末,西山区常住人口98.29万人,户籍人口60.69万人,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17.37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总数的28.63%,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7.7%,全区面临的老龄化形势较为严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西山区积极探索,创新为老服务模式,围绕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公益性养老服务,促进市场化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全区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工作目标。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将经营困难的民办幼儿园进行适当硬件适老化改造,打造智慧养老环境,以适应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和照料;对愿意继续就业的教师进行转型培训,以适应老年照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具体办理意见如下:
1.政策依据。随着老龄化人口加剧,少子化问题突出,入园儿童的急剧减少,对于部分民办幼儿园存在基本的经营难以维持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修订印发的《“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统一规划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城市‘一老一小’等整体解决方案,以及《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文件指出“清理、腾退一批闲置的厂房、学校、医院、宾馆、办公用房等设施,用于养老服务”,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空置场地新建、改扩建养老托育机构,推动降低运营成本。
2.具体办理情况。近年来,针对部分幼儿园反馈的改型为养老机构的难题,我局多次与自规局、住建局、教体局等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协调,并就该提案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回复为:目前若该幼儿园为非新建小区配建教育设施(幼儿园或学校),可根据经营者实际情况转型,转型后的幼儿园开设养老服务场所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有关法规、消防安全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经营者在市场监管部门对新开办的养老服务公司进行经营许可登记后,符合备案所需条件后,针对养老服务板块按照相关《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若该转型幼儿园为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的教育设施,其用地性质和经营性质目前省、市没有具体的上位政策进行明确,土地与资质等政策瓶颈尚未打通,解决用地性质变更(教育用地转养老)尚无相关规定,消防等相关设施标准按照养老机构相关规定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协调力度,做好相关政策的沟通,对转型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积极帮助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明确并解决,探索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空置场地新建、改扩建养老托育机构,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加大对幼儿园和养老服务进行创新和改革工作,以适应日益变化的人口结构。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
区民政局
2025年
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