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民政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107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107号
建议答复的函
张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及建成后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7月12日,区政府批复同意在海口 、团结街道建设公益性公墓。但由于公墓建设选址的限制条件,目前,全区只建成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中,市、区、街道给予每个公益性公墓5—15万元的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社区自筹,且公墓建成的后续管理费用一直由社区自行承担。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我区农村殡葬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移风易俗,摒弃陈腐、落后的殡葬习俗,弘扬与时俱进、契合时代要求、符合生态环保的葬礼文化的需要。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手续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涉及规划、国土、林业、发改、住建、滇管、环保、民宗等多部门,我区部分已建公益性公墓手续不全,存在以审核代替审批的问题。经过与职能部门多次协调,由于指标、经费等问题,一直未等到解决,用林、用地问题困扰着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单位。借此次专项整治机会,区民政局已将相关问题上报省市工作专班,希望从上次推动相关问题解决,给予农村公益性审批手续政策支持,一次性解决手续不全问题。
二是建立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机制。近年来区民政局继续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关于开展乱埋乱葬及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等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历年清明、冬至安全文明祭扫方案》《西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工作指引》《西山区农村公益性公墓长效管理机制方案》《关于规范做好殡葬领域证明出具殡葬惠民补助申请流程的通知》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目前国家、省市民政部门正在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完成后西山区将同步出台西山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细则。
三是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福彩公益金投入,为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不足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西山区民政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2025年争取到50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白鱼农村公益性公墓道路、墓区的修缮。下一步区民政还将积极争取区级财政支持,将农村公益性公墓日常管理维护纳入财政保障,每年给予5-10万元经费保障。
四是发挥殡葬改革联席会作用,加强与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等沟通协调,逐步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用林、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定价,保障公墓收费合法权益,实现公墓可持续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管理,督促街道、社区建立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二是探索在海口、团结街道建设或升级街道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解决无公益性公墓社区死亡人员骨灰安葬问题。三是协调街道、财政将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给予日常管理维护经费保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
2025年

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