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民政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193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193号
建议答复的函
钟文静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经营压力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解决部分独居、残疾、特困、贫困、空巢等特殊老年人和有就餐需求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构建政府主导、街道牵头,社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居家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年人吃饭难题,在老年人较为集中、老年人需求较为迫切的街道和社区,大力推进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截至2024年底,西山区辖区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达17.37万人,已占到全区户籍总人口的28.63%。自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200余万元建成老年幸福食堂(助餐服务点)27个。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幸福老年食堂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以及您们提出的关于“结合当年财政情况,设计精准帮扶政策;缓解社区老年幸福食堂运营成本压力;引进更多的爱心企业为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捐资捐物或鼓励爱心企业员工到就近的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用餐建设;在增值税等方面,对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给予一定减免或其他政策支持;给予一定水、电、燃气费用补贴,以降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运营成本;联合辖区事企单位到云南省城建物业公司铂锐培训学校(秋苑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承办方)承接各类会议以此给城建物业实现多渠道创收,缓解社区老年幸福食堂资金压力等5方面的意见建议。
针对您们提出的建议,2024年市民政局、税务局、住建局等11家部门联合发文《昆明市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一是提供设施场地的支持。在新建住宅区配建、老旧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同步落实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对将现有设施场地改、扩建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点,给予相应补贴和支持。二是加大运营扶持力度。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每年分别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补助。三是实施就餐分类补贴。坚持有偿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补贴的范围、方式、标准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四是结合西山区社区实际,完善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针对不同社区类型和老年人需求,发挥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作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爱心食堂、物业企业+助餐服务、养老服务公司+干休所+老年食堂、餐饮企业+老年食堂、公益慈善基金+老年食堂、中央厨房+社区老年食堂等模式,实现助餐服务的多元化、个性化,让老年人“吃在身边”、“吃的丰富”,助力社区多元化养老综合性服务。以便更好的运营幸福老年食堂,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吃饭难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深入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监督管理,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社会服务,按照“娱乐、教学、生活服务”三大功能的要求,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途径和办法,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
2025年
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