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259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259号建议答复的函
何林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西山区文物保护经费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文物保护工作主要由西山区文物管理所负责,对辖区内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共计232项)进行日常管理与巡护。政府每年实际拨付到位的文物保护专用资金仅为50万,用于文物调查、巡检及修缮等所有相关工作的开销。文物日常保护管理经费严重不足,文物修缮资金缺口较大。西山区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以地面建筑为主。受自然环境影响及人为因素破坏等,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现状一般,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由于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缺乏资金进行修缮和维护,多数面临着损毁的危险。此次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新发现文物点16项,其中部分古建筑也存在自然老化和构件损坏的情况,急需修缮与加固保护。2024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旗帜鲜明地加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在认定程序、保护措施、原址保护、迁移拆除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制度。西山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56项,占总数的67%,若加上新发现的16项,则比重更大。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的颁布与实施,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有法可依。目前已通过修缮方案、但资金无法落实的项目共计2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五家堆马家别墅修缮工程、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寺街马骢旧居修缮工程;已修缮并通过验收、但仍欠工程款的项目共计5项:四普新发现文物点--陈度(陈古逸)墓本体修缮工程、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柿花桥拱券修缮加固工程、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文星楼”原址抬高修缮工程、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义观寺(含义学碑刻)原址抬高修缮工程、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昆湖电厂旧址”宿舍楼和办公楼迁移保护工程。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收到《关于增加西山区文物保护经费的建议》后,全面梳理了待修缮的文物建筑及所需保护修缮专项资金,今年申报文物保护资金30万,由于我区财政资金紧张,目前仅落实拨付到位10万元。经与财政对接按照救急、应急原则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急需修缮的文物,做好预算申报,财政尽量给予考虑。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修缮项目的危机程度,分批次、分阶段尽全力申请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持续推进实际拨付资金落实到位工作。此外,文物建筑保护需要大量资金,仅仅靠政府投入,尤其在经济并不宽裕的中西部区域,是非常不现实的。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8〕9号)“按照‘谁保护、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可采取将部分保护利用情况不佳的市级以下(含市级)国有文物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引进社会力量免费或者低价进行具有一定期限并附带相关公共文化服务责任的认养。”的精神,我局多方探索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路径,拟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认养保护利用,弥补政府财政投入不足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