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俊锋(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辖区小作坊、企业违法排污执法查处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5年5月28日与杨俊锋委员进行上门面商,8月29日上门回访,并将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进行说明,杨俊锋委员对我局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企业违法排污执法查处情况
为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全体执法人员无论节假双休、白天黑夜、刮风下雨,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采用摸排、蹲、守等“人防”和“无人机”“PID”、“FID”“在线监控”等“技防”方式,对企业全方位开展检查。2024年共累计检查辖区内企业657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738人/次,执法车526台/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5份,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81件。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
(二)辖区小作坊排查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加强团结、长坡片区企业环境执法监管的的工作方案》,排查工作开展至今,我局共派出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对团结片区生产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开展巡查。一是根据辖区内排污许可证发证企业清单,对团结片区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14家企业(其中重点管理1家、简化管理13家),逐家开展实地检查,同时要求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上加装分电表和流量计的方式,以便加强监管;二是针对片区内永胜河、螳螂川面临的水污染防治压力,为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我局商请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团结片区食品加工企业清单,对照清单派出执法人员对清单内51家食品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对林香秋谷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和福达米线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三是为消除团结集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浓度异常隐患,我局及时对污水入管企业生产废水和管网内污水进行采样,科学溯源。2025年3月24日,我局联合团结街道办事处处置1起利用吸污车将餐厨废弃物加工废水排入团结污水管网的违法行为,并及时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处理。截止目前,团结集镇污水处理站未再发生因进水浓度异常导致停产的问题。2021年以来,我局对团结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或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6家企业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四是西山区老沙河-牛鼻村断面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位于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长坡社区居委会牛鼻小组,主要从事长坡泛亚物流园区片区内的生活废水、小型企业、工商户排放的废水的污水收集、处理,建设截污管网约1840米,检查井87座,截污井21个,占地面积2.0亩,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设计处理规模2400立方/日,2020年12月正式投入运行,建设单位为西山区水务局,运维单位为云南清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我局执法人员对牛鼻村及老沙河上游进行排查,共排查老沙河河道周边及河道上游企业11家,个体工商户24家,对13家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2025年以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昆明中禄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问题多次进行现场帮扶,该公司对渗水问题进行了整改,已于2025年2月20日整改完成,现目前,该公司正在改造、完善雨污分流设施,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改造期间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交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妥善处置。2025年2月,我局执法人员对昆明鑫禄工贸有限公司提出帮扶建议,该公司投入约3万元资金对公司内雨污分流进行了改造,于2025年3月改造完成,现污水全部经管道交牛鼻村污水站处理。
2.通过排查发现,一是团结片区小散乱污企业较多,大部分为个体户(持有营业执照)租用空置民房进行生产加工,面大点多,且涉及产生生产废水的多为家庭作坊式的食品制造、饲料加工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常见问题解答》,家庭作坊不纳入环评管理,都隐藏于民房中,查处难度较大。二是大部分排水企业和个人未依法取得排水许可证,将污水排入管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绝大部分小散乱污企业均是租用民房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截排污管网排放废水,我局无权对企业或个人排水行为进行监管;三是团结街道辖区内存在多家违法餐厨废弃物回收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生产废水。企业废水处理台账显示生产废水由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利用吸污车进行清运,但不排除上述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利用辖区内地质地貌复杂,落水洞数量较多、截排污管网复杂的情况,偷排生产废水的可能。
二、下步工作及建议
一是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和遏制企业违法排污和偷排、漏排等行为的发生,对于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处罚。同时,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提升生态环保管理能力水平,切实整治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二是继续加大对团结花红园片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及后督查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避免污染水体等问题发生。三是强化河道日常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对水环境监测断面进行监测预警,确保水质达标。四是建议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对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权违法开展餐厨废弃物加工活动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和其他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梳理团结片区向城镇截污管网排放废水的排水企业(个体经营户),规范其排水行为,彻底消除污染隐患。五是建议属地街道严把准入关,加强对社区、小组房屋、场地出租等的管理,对污染严重的项目不准予落地,从源头消除隐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