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5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5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5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区昆明云盘山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云盘山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智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磷石膏改性装置,对200kt/a饲料级磷酸钙盐生产线磷酸装置三级水洗后的磷石膏进行改性,采用调浆+三次中和工艺,项目运营后处置磷石膏50万t/a,提供满足生态修复要求的改性磷石膏40万t/a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7.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①施工现场采用施工围挡,散装物料采用篷布进行覆盖,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要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每天适时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②运输物料必须采取封闭措施,严禁超载运输,对进出项目区的车辆进行清洗,以减少扬尘产生量。③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④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二)废水:①施工期产生少量的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设置1个临时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材料运输车辆依托现有厂区出入口设置的车辆清洗槽(1个,10m3)进行清洗,清洗废水通过车辆清洗槽收集后循环使用。②施工期间雨水依托现有工程修建的雨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池,施工现场如厕洗手等依托现有办公区卫生间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站处理(处理规模70m3/d)处理后回用于300kt/a磷矿浮选生产线使用。
(三)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噪声影响。②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③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④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晚上22:00~凌晨6:00以及中午12:00~14:30进行可能产生噪声扰民的施工活动,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造成局部声级过高。⑥针对施工过程中具有噪声突发、不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施工活动,应合理安排施工,加以减缓。施工场地布置设备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以减缓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①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有关宣传外,还应加强施工场内卫生保洁工作。②对于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比较集中的生活垃圾,须统一收集至现有办公楼生活垃圾桶存放,并防止在雨天被雨水浸泡而产生对环境危害严重的渗滤液。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不设置有组织排放口。
无组织废气:①石灰筒仓仓顶设有倒流除尘器,石灰仓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倒流除尘器综合去除效率为95%。②钙浆配制在密闭的钙浆配制槽内进行,改性装置区设置为全封闭,少量钙浆配制粉尘呈无组织逸散。③陈化、晾晒堆场改性磷石膏堆体采用防尘网覆盖;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依托厂区现有进出口车辆清洗槽(1个,容积10m3)、干渣堆场进出口车辆清洗槽(1个,容积15m3)对车辆进行清洗;依托干渣堆场进行陈化、晾晒的区域采用固定式高压喷枪喷雾降尘,干渣堆场现状配有40支固定式高压喷枪对堆场区域抑尘,现状高压喷枪每天进行2次喷雾降尘,本项目运营后,每天增加2次喷雾降尘,共计4次,每次持续时间20min。④运输车辆现有进出口车辆清洗槽(1个,容积10m3)、干渣堆场进出口车辆清洗槽(1个,容积15m3)对车辆进行清洗;厂区运输道路现状晴天每天洒水降尘次数为1次,本项目建成后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共计2次。⑤运输车辆依托现有进出口车辆清洗槽(1个,容积10m3)、干渣堆场进出口车辆清洗槽(1个,容积15m3)对车辆进行清洗;干渣堆场至生态修复区道路每天进行1次洒水降尘。
(二)废水:①生产废水通过装置底部排水槽收集后通过新建DN400无缝钢管返回生产区现有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磷酸装置过滤洗涤水和磨矿工序用水,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m3/h,处理工艺为:石灰乳中和+沉淀+压滤,回水管线总长度为105m,管线沿现有道路架空敷设。②陈化产生的渗滤液通过初期坝下游集液池收集后回用,集液池最高蓄水为1901.0m,安全超高1.5m,相应总库容7.68万m3、蓄水容积5.8万m3,渗滤液通过水泵回抽至现有厂区磷酸氢钙生产线和白肥装置生产用水,不外排;用水环节主要为磨矿用水、磷矿石冲洗用水、钙浆配水、化灰、设备冷却水等用水环节。③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调配到本项目的员工生活废水依托全厂现有办公生活区设置的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站处理(处理规模70m3/d)处理后回用于300kt/a磷矿浮选生产线使用。④项目不新增初期雨水收集面积,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全厂西南侧465m3的雨水收集池(2个,容积分别为396m3、69m3)暂存,定期回用于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剩余部分返回300kt/a磷矿浮选生产线使用。
(三)地下水:①依托干渣堆场现有6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跟踪监测;改性装置区新增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跟踪监测。②钙浆配置区、改性装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在现有工程已夯实1.0m天然粘土基础上铺设1层土工布+1层HDPE膜+1层土工布,表面浇注C30抗渗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③陈化堆场和晾晒堆场依托现有干渣堆场,干渣堆场底部已经进行了防渗处理;根据干渣堆场库区防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其防渗性能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四)土壤:/
(五)噪声:①合理总图布置,并在进行设备采购时,优先考虑低噪环保设备。②对项目区干渣堆场内的生产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减振垫或防振支架等,管道之间的连接采用软连接的方式,以降低噪声源强。③采用建筑物墙体隔声及隔声降噪材料对噪声进行治理,同时对高噪声车间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④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⑤在干渣堆场出入口示意运输车辆,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入厂车辆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⑥改性后磷石膏运输途中,途经周边村庄时采取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轻对运输线路沿线居民的声环境影响。
(六)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样品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2m2,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其中化验废液每季度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七)环境风险:①依托生产区西南侧现有事故池,容积为384m3。②改性装置区设置一个容积为3m3的地下槽,收集车间“跑、冒、滴、漏”废水。③改性装置区再浆槽、中和槽四周设置长宽高尺寸为20×5.4×0.2m的围堰,用于收集泄漏磷石膏料浆。④钙浆配置区设置长宽高尺寸为3.75×3.75×0.2m的围堰,用于收集泄漏钙浆。⑤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项目投产前,必须根据存在的风险源情况,修编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备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想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5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1574153588@qqcom
电话/传真:0871-68226958 0871-6822474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栋1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综合管理科)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