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4031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74031号建议答复的函
熊桂珍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请求协调解决海口街道2016-2023年水利工程剩余区级补助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口街道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农村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做好辖区内水利建设工作,保障群众饮水,确保饮水安全,提高群众幸福感,2016至2023年,在区水务局的支持下,由各社区按相关程序,共建设完成“五小水利”工程23件(含3件人大建议工程、移民工程1件),资金来源为区级补助及社区自筹,其中区级补助资金剩余未拨付14件,分别涉及海丰社区未拨付工程款159.4万元、白鱼社区未拨付工程款40.091265万元、海门社区未拨付工程款5.4万元、里仁社区未拨付工程款116.1476万元、中平社区未拨付工程款35.34万元、中新社区未拨付工程款131.075万元,合计487.453865万元。请西山区水务局协调拨付剩余区级补助工程款为谢!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该建议提出的问题,我局立即安排业务科室认真进行调查处置,并结合前期开展的工作,形成办理情况如下:
区政府办于2016年7月28日以西政办通〔2016〕61号印发《昆明市西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相关规定,小(二)型水库及以上项目及设计难度较高的项目由区水务局委托相关设计单位按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其余项目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我区“五小水利”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区级以上90%补助,街道及村组以下承担项目总投资的10%。项目开工建设后,下达补助资金的30%,完工并通过初验资料完善的项目下达补助资金至80%,剩余资金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后全数下达。
我区“五小水利”工程项目从立项、实施、完工、审计到竣工,由于时间跨度长、项目多,且具体经办人员工作调动等原因,部分项目因提交审计相关资料不及时、不完全,导致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未能顺利完成,竣工未及时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区水务局将主动加强与海口街道办事处和相关社区的对接,并结合各件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相关结论,积极向区财政争取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予以拨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