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278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亚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动态调整公租房房租为中低收入人群安居减负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7号)的要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市住建(保障)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为确保分配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昆明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工作要求,主城八区政府统建项目须纳入市级平台统一公开摇号分配。
西山区共有泽惠园、人和新居、兴苑新居、鸥景园、正基·春天里5个公租房项目,各项目均按市发改委审批的租金标准执行,区级职能部门并无调整公租房租金标准的权限。除鸥景园、正基·春天里外,其他3个项目均处于需求较为旺盛的情况,根据2024年3个批次分配数据统计,确认家庭户数与房源数约为3:1。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资源整合,整合现有公租房资源,提高房屋利用率。
为了提高房屋的利用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公租房分配情况,不定期对公租房分配流程进行调整,目前对于需求户数少于房源数的项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已及时调整优化公租房分配流程,自2025年3月26日起,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不用参加摇号,即可在线上选房、签订合同,大大缩短分配时间。
(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公租房租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租金变化、承租人收入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租金水平。
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公租房租金由昆明市发改委、昆明市住建局共同制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为了优化昆明市公租房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5年8月4日联合印发《昆明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管理机制》,我局将严格遵照执行。
(三)差异化定价,根据不同承租人的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实施差异化定价策略。
按照《关于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分级定租、分级定补相关政策的通知》(昆安居办〔2020〕2号)文件要求,对具有主城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城镇户籍,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公开摇号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并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及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分级定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审核、补贴分档及租金补贴资格动态管理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做好低保、分散供养特困家庭资格认定及家庭人均月收入核定工作,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核定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申请家庭的具体情况及审核结果,按照不同比例减免房屋租金,最高减免95%。目前该项工作有序开展,自2020年至今,已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289户公租房承租户减免租金约543万元,极大的减轻承租人的经济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今后我区也将积极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言献策,主动配合市级开展相关政策的制定及调整工作,争取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增强保障力度,做好服务工作,真正让保障性住房满足更多人的住房需求,为和谐昆明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