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19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杜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秀苑社区昆州路(丽苑路—西苑浦路段)人行道花台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州路(丽苑路—西苑浦路段)位于秀苑社区辖区,全长约380米,道路宽度约20米,现状布局为“人行道—花台—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因道路左侧为国资停车区域,非机动车难以停放到划线区域,只能停放到人行道区域。该人行道是小区主要出入口,商铺聚集,电动车、共享单车停放影响居民出行。并且行人经常往花池内乱堆烟头、纸屑等杂物,及其影响环境卫生、市容观瞻。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经核实,您建议中涉及的“拆除花台、改造树池”“规划非机动车停放点及充电桩”等内容,主要涉及市政设施管理(人行道花台拆除、树池改造)、市容环境卫生(杂物清理、保洁维护)、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停车区规划、执法)等职能。这都属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能职责范围,办理情况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和回复意见为准。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严格履行住建部门职责,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单位,推动建议目标全面实现,具体措施如下:
(一)配合完成花台拆除与树池改造
如果区园林绿化部门实施昆州路(丽苑路—西苑浦路段)人行道花台实施拆除,同步改造为树池工程,我局将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人行道日常管理与维护
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对该路段人行道开展“每日巡查”(重点检查地砖松动、树池破损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内修复,确保人行道的平整和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