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099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099号建议答复的函
朗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团结街道龙潭社区乐居小组人饮水管网改造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潭社区乐居居民小组,是龙潭社区居委会下属的一个自然村,国土面积9.86平方公里,全村260户,总人口为959人。1991年乐居小组坚持因地制宜,大力挖掘、发展特色种植产业,团结苹果以甜、香、脆、水、耐储存而远近闻名,在昆明市有着响亮名声。然而,由于使用年限过长,村内人饮水管网老化严重,出现漏水和水表读数不准的情况,尤其是许多管道内管壁结垢、生锈,不仅降低了水的输送效率,还使水中铁、锰等杂质含量增加,严重影响到村民日常生活,即使有水井等蓄水设施,但有些时候仍然不够满足村民生活。
水是生命之源,安全的饮用水是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基础,然而,当前乐居村的人居饮用水管网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居民用水安全与正常生活。因此,对于保障人居饮用水具有重要作用。本次改造围绕乐居村沿线管网开展,管道全长约28570米(DN80管3400m,DN50管13450m,DN25管7050m,DN20管4670m),智能水表467个,承担着周边村民人饮水的任务。作为人居饮水管网。现进行修复改造,以满足饮水需求。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西山区水务局按照区人大代表对西山区团结集镇供水保障工作的督办要求,通过一个月的多次摸底调研,对集镇范围社区供水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明确了水源、用水量以及目前水费收缴情况等。
(一)对于支次管网改造情况:一是根据区人大相关工作要求,区兴禹水资源公司已经完成龙潭社区、和平社区、雨花社区高位水池进行智能化水表改造,先后安装22块电磁流量计及电动阀等管道设施的安装工作,井盖已安装刷漆并上锁,同步开展太阳能电力系统及监控系统的安装。二是积极向上级申请管网改造相关资金。团结街道和区水务局多方发力,结合集镇范围供水实际情况,一方面区水务局积极协助团结街道办事处,计划团结街道办事处牵头,紧贴国家预算内资金支次管网建设项目,积极对接区发改申报管网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另一方面,区水务局及时和区人大对接,争取本年度人大重点建议的资金补助。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情况:一是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积极推进供水协议(试运行)的签订。龙潭社区大河小组率先与兴禹水公司签订试供水协议,覆盖了大河小组822户群众用水,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不同群体水费收取标准。试运行期间对部分漏接、错接管道进行了封堵,但漏损率仍较高。根据上述标准收取的水费基本能满足支付兴禹水资源公司水费(按照1.82元/吨的标准),但日常管理运行维护费用、人员工资等无保障。二是根据2025年8月5日团结人大督办会议精神,区水务局充分考虑目前团结水厂因资金困难目前无力更换消毒设备,导致水厂停水,同意龙潭社区在过渡期内通过社区自行打井的方式使用地下水源(请社区使用前向水务局完成取水备案)解决社区居民人饮水的需求。
(三)关于水费收取的情况:结合现状供水模式,水费收取分为三个层级,一是供水单位向社区或小组收取水厂至高位水池供水的水费,根据区兴禹水公司2021年向区政府报送的水价定价请示,目前按照1.82元/t收取。二是各社区小组按照村集体四议两公开要求对供水入户这一阶段的水价进行明确定并收取各家各户水费。三是由于三个社区支次管网的“跑、冒、滴、漏”严重,部分漏损率达到50%以上,高位水池水表和入户水表之间的水量差较大,导致社区和区兴禹水公司未签订供水协议。截至目前,区兴禹水公司与各社区未达成一致的供水协议,未签订供水合同,暂时未供水。
近期开展情况:积极开展现有供水水费的收取。云南盈晨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水费25343.85元;龙潭社区大河小组试供水期间缴纳水费47552.41元;解放军保管中队缴纳水费6298.05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区水务局要继续跟进资金补助申请工作,同时要做好政策和行业技术指导,积极配合团结街道办事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现状的自备水源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封停关闭一批地下水井,强制要求统一集中供水。
二是建议团结街道办事处牵头,尽快申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启动前期工作具备实施的条件,为后续“分期分批”实施提供科学指导依据,以便于能彻底解决管网问题,更好的保障团结集镇抗旱应急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是由于社区支次管网建设年代较远,健康度低。同时根据前期供水数据,社区牵头,团结街道办事处、水务局、水公司配合进一步推动社区引入第三方社会资本投入。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投入资金改造管网、智能水表安装及运行管理,再以水费收入作为投资回报,该模式投入相对小,有一定的可实施性。
四是因支次管网项目涉及资金较大,在项目建设未通过前,计划先由街道办事处牵头,逐年多渠道争取部分农村供水管网改造资金,在社区小组签订供水协议前提下,逐步改造支次管网,提升供水硬件设施。
五是逐步建立“以水养水”体系建设。末端管网建成后,建议团结街道办事处牵头,发改、水务部门强化业务指导,区兴禹水资源公司、社区沟通协商,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保障供水管养收支平衡,实现“以水养水”。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