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143号提案答复的函
何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卫生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任务,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更是监管部门的重中之重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将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严格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全面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合规性审核复查,重点排查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据许可事项、备案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着力解决食品经营许可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条件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的问题。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超加工经营规模和能力供餐的行为。禁止食品经营者制售可能对青少年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高风险食品,其制售的食品品种应与硬件设施设备相匹配,品种相对单一。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的行为。
(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进货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规范加工经营过程控制,严禁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水池必须分开设置,不得与食品原料清洗池共用,消毒柜应定期清洁并通电正常使用。采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使用前应确保塑封膜干净完整,并在使用期限内。
(三)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突出“五毛食品”、“一元食品”、“网红糖果饮料面制品”等食品监管,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严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规范食品经营中的标签标识、“三防”设施使用及按贮存条件储存食品。督促经营者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及时清除卫生死角,清除病媒孳生环境。规范及时处置厨余垃圾,减少周围环境蝇类孳生。不断压紧压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打销售假冒伪劣、“两超一非”、虚假宣传等食品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校园周边消费环境。
(四)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校园周边销售集中的调味面制品、豆制品、肉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食品甜味剂、防腐剂、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强化抽检频次,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监督食品经营者及时下架、停售、主动召回或销毁,并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采取零容忍措施,及时启动核查处置,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法律培训及饮食安全宣传。一方面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筑牢食品安全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另一方面,采取进校园、进课堂等形式,增强少年儿童识假辨假、安全消费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社会共建共治,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六)部门配合,相互联动,形成合力。积极配合城管、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游商摊贩开展协同联动执法,按照“严监管 强疏导 广共治”的思路,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联合执法,对违规占道执法采取“一次违法劝离、二次违法警告、三次违法暂扣并处罚”等管理手段,引导、督促流动摊贩入市、入点经营。对屡禁不止的游商摊贩,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教体、公安、卫健、综合执法、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经营过期、“三无”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持续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科普宣传等工作,进一步督促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护好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