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74231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7423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玉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西华社区范围内太阳能路灯管护维修费用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华社区辖区3个居民小组,自新农村建设开始以来就逐步完成太阳能路灯安装近200盏,由于安装时间和批次不同,部份路灯已经损坏,没有达到照明作用,之前上级有管护专项资金,近年来专项资金取消,较高的维护费用集体难以承担。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帮助解决西华社区太阳能路灯管护费用。自2008年起,西山区开始实施“绿色光亮工程”,截止2016年,共计在碧鸡街道办事处安装太阳能路灯905盏。根据《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西山区“绿色光亮”工程太阳能路灯安装工作方案》,“按产权、使用权一致原则,自2016年起,由碧鸡街道办事处负责对保修到期后的太阳能路灯进行管理,组织并监督路灯使用的各社区居委会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管理维护经费列入街道办事处年度预算”。由于财政资金困难,近年来已无法承担太阳能路灯管护维修费用,现在由碧鸡街道经济办牵头,由云南万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辖区内观音山、西华、富善、黑荞母、长坡社区2017年以前安装的铅酸蓄电池太阳能路灯无偿更换;对铝电池及电杆进行有偿更换。下一步,街道经济办将积极协调,认真对接,努力把路灯维修管护工作做实做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碧鸡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