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74251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74251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贵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铁路枢纽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安置装修补助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铁路枢纽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涉及的碧鸡社区碧鸡关、高峣居民小组74户民房征拆工作,其中20户选择货币补偿,54户选择产权调换安置补偿。20户货币补偿户在其签订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内都计算了房屋装修货币补偿,54户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安置户在其签订的《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内都未计算房屋装修补偿。2021年4月街道完成该项目碧鸡社区碧鸡关、高峣居民小组54户的回迁安置工作。54户安置工作完成后,安置户反映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为毛坯房,原拆迁时未补偿装修费,要求政府参照其他安置在同一地块的“四退三还一护”项目安置政策,同样享受给予每户16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助,协议安置面积共11367.32平方米,共需安置补助资金1818771.2元。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2月11日第22期会议纪要:“对于隧道出口碧鸡关、高峣村受施工建设影响安全问题引起的新增纳入红线范围内新征被拆迁户,按‘四退三环’补偿安置标准进行补偿,补偿费用由市昆枢征地拆迁指挥部负责,西山区一个月内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要求,我部于2013年2月与区“四退三还一护”工作指挥部签订《保障性住房预安置协议》,购买该部B地块安置房,用于安置昆明铁路枢纽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涉及的碧鸡街道办事处碧鸡关、高峣村民小组54户回迁安置户。2021年2月底,区“四退三还一护”工作指挥部B地块安置房(望滇雅苑小区)具备分房条件,我部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于2021年4月25日完成了54户118套安置房分配工作。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铁路枢纽改扩建工程西山区段征地拆迁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西政办通〔2009〕228号)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农村住宅,四层30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面积,应根据装修情况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偿。经碧鸡街道办事处和我部核查,昆明铁路枢纽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选择货币补偿的20户被拆迁户,在其签订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内,根据装修情况都分别给予了房屋装修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安置补偿的54户被拆迁户,在其签订的《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内都未计算房屋装修补偿。经统计,本次未计算装修货币补偿的安置面积共计11367.32平方米,需补偿金额共计1818771.2元。
区“四退三还一护”项目涉及碧鸡街道办事处辖区龙门、富善、西华、观音山四个社区8个居民小组共420户安置户,分别安置在A、B地块及苏家村地块,每户都按照16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屋装修货币补助。
鉴于以上情况,为了使同一片区、同一安置地块的安置房分房政策保持一致,体现安置房分房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以维护被拆迁户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部建议:同意王贵明代表的建议,对昆明铁路枢纽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涉及的碧鸡关、高峣居民小组54户安置户,参照区“四退三还一护”项目装修补助政策,给予每户16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助,但鉴于2018年1月18日市政府王喜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昆明铁路枢纽、沪昆、云贵等5条铁路征迁债务链接及资金保障相关问题,会议决定:“市交投公司不再负责昆明铁路枢纽等5条铁路后续26.22亿元征地拆迁资金筹集工作,由各县区自行承担”。因此,我部将建议将碧鸡街道办事处所请事项上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积极跟进此事,继续专题上报我区政府予以协调解决该问题,并一如既往配合碧鸡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