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086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086号建议答复的函
苏群、陈兰芬、铁金玲、胡锐、杨菊芬、刘春丽、车晓君、何俐、者文英、沙玮、朱万彪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建议》建议收悉,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区财政局负责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制定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的统筹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区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由购买主体负责研究本行业本系统公共服务购买实施细则,提出合理需求和条件,按照有关程序和方式实施购买,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在项目完成后组织考核评估和验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基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西山区出台《西山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界定购买内容、规范购买操作流程、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承接主体规范管理及购买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等四方面的项目监督管理、建立了“政府领导,财政牵头,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通过先后印发、转发执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办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禁止购买事项清单等制度文件,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奠定基础。
同时,为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按照省、市、区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重点任务清单及相关要求,区财政局于2024年印发执行并公开了《昆明市西山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其中:一级目录两大类、二级目录30款设置与省本级指导性目录一致,三级目录171项根据西山区实际情况设置。代表建议所提加强社区治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已在西山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社会治理服务目录范围内(含社区治理服务、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服务、社会工作服务)。
(二)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收支行为
区财政局历年来加大对各预算单位年初预算编审培训力度,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申报、审核、批复列入部门预算的编制流程,作为部门预算组成部分实施管理。按照“应编尽编、编实编细”的原则,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服务事项,均要求单位对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认真填报服务领域、承接主体等相关信息,完整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政在下达部门预算时,同步审核、批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购买主体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报经区人代会同意后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
加强社区治理、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区委社工部、区民政局、属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程序申报审核后实施。近年来社区治理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行力度不够的主要原因,其一为购买主体前期申报、组织项目不积极主动充分,其二为区级财力需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保障方面压力大。
(三)重视监督管理,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效益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已纳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依托预算一体化服务平台,各购买主体为责任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需按区财政要求做到事前绩效目标申报审核、事中绩效跟踪、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到事后自评全流程覆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购买主体业务能力有所欠缺、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供需不匹配、购买服务缺乏多元化评价和监督机制等实际问题,单位内部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等多元化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对实施购买项目的必要性、有效性方面缺乏有效审查。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区财政局将紧密结合地区实际,统筹财政资金,指导购买主体积极推进社会保障、社区治理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购买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监督、指导各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定期组织总结辖区内社区治理等政府购买服务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加强宣传报道,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认识和理解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如加大财政绩效评价力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方式,确保社区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