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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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定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有偿使用工作、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各行业专项规划涉及国土空间的统筹协调和审核工作。统筹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对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监察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自然资源督查和法规办公室;(3)自然资源调查确权测绘管理科;(4)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5)行政审批科;(6)地矿与环境科;(7)国土空间与城乡规划科;(8)详细规划科;(9)建筑工程规划科;(10)交通市政规划科;(11)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12)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所属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1)8个自然资源所(马街、前卫、福海、棕树营、碧鸡、海口、团结、永昌);(2)森林防火综合服务中心;(3)林业和草原综合服务中心;(4)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5)棋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
机构情况与上年变化情况:相对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减少1个,减少单位是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因机构改革,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划转至综合执法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统一纳入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管理,所以不独立核算,也不单独编报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6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52人;经费自理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已编制完成《昆明市西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过渡期成果数据已纳入省级“一张图”,西山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已正式启用。全区32个涉农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已全面完成编制、审查、审批入库,入库率达100%。强化总体规划刚性约束同时加速推动重点片(园)区、重点项目控规调整。长坡园区北片区控详规已取得市政府批复,靠前指导海口园区、长坡南片区控规调整,完成双塔、马街、草海、长坡、海口等片区内的重点项目控规调整报批,加速推进双塔片区A14地块及B07地块、长坡片区北片区及欧亚地块、儿童医院地块、草海片区局部教育地块、马街海口片区百集龙地块、中节能地块、29号片区A4、A5地块控规调整,团结片区谷律变电站等控规新编。落实重点片区规划服务保障,办理核发52号片区城中村D4地块改造、生活垃圾发电厂再生利用免烧砖建设、璟和花园、西山区草海片区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坚持统筹保障,强化要素支撑。
一是加强土地要素保障,2024年共经批准新增建设用地549.993亩,涉及西山区海口柳树箐居民小组地质灾害整治搬迁项目、西山区110千伏谷律输变电工程项目、昆明西客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昆明海贝农庄、云南乐居民族文化园、昆明林香秋谷米线加工厂项目、青鱼湾康体综合项目、核桃箐小组农副产品交易区、团结龙潭食品加工及冷库建设、团结龙潭农业园项目;保障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西山区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面积175.2亩。二是做好林草要素保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34个占用林地项目,完成15个项目的林地手续办理工作,批准新增使用林地64.1215公顷,涉林项目服务到位率100%。
3.坚持底线管控,严守底线红线。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保护任务不低于74200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56200亩的总目标。扎实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2023年度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完成率为106.82%,超额完成下达任务。严肃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涉及西山区问题共511宗,完成整改销号221宗(占比43.25%),阶段性完成整改290宗(占比56.75%),全区整改完成率100%。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批准各类建设需落实占补平衡项目共4个,占用耕地数量指标共计2.4896公顷。积极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共核查拟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97宗,涉及拟占用耕地面积共4394.57亩;涉及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2756.41亩;涉及拟占用耕地后备资源面积共5219.07亩。扎实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与监测工作,完成7宗设施农用地项目新上图入库。耕地占补平衡审计指出问题的45宗,面积231.9亩,耕地101.7亩。目前完全销号41宗,阶段性销号4宗;省厅下发违法类图斑422宗,面积2759.82亩,耕地1308.32亩。目前完全销号139个,阶段性销号283个;2024年变更调查疑似违法图斑涉及西山区1240个,总面积3830.97亩,耕地面积619.61亩。目前,正全力同步开展外业取证和内业审核工作。二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政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达的2024年各项森林防火考核指标任务,确保了全区森林、生态安全,取得全市排名第二,主城区第一的好成绩,继续实现了“三个确保”和“三个力争”的森林防火目标。2024年11月19日起,西山区进入下一轮防火期,区森防指已督促各涉林单位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汛前汛中排查检查,夯实防灾责任,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及群测群防制度,积极推进大平坦小组重要地灾点滑坡地质勘查综合整治。四是巩固好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成果。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做到辖区内报检的苗木产地及苗木、木材检疫率达到100%。五是抓好国家安全和安全生产。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自检自查,严肃抓实国家安全底线防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五个一”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宣传工作。
4.坚持节约集约,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完成土地收储收储607亩,完成率100.78%。完成土地供应面积916.16亩,完成率84.76%;实现出让收入21.614564亿元,完成率54.04%,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580亩,完成率43.82%;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063.97亩,完成率124.00%。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西山区共5个增减挂钩项目,其中2个因农户意愿改变已报省级同意撤销,妥吉谷律、白眉、花红园3个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获得省级验收批复。
5.坚持多措并举,做好自然资源管理。
一是有序开展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西山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共下发图斑2498个,总面积9788.87亩,其中涉及疑似耕地流出变化图斑497个,面积1446.25亩,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416个,面积4905.07亩,非耕农用地图斑489个,面积1902.68亩,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变化图斑185个,面积1529.01亩,未利用地变化图斑1个,面积5.96亩。西山区外业举证工作已完成,举证完成率100%,县级核查图斑2408个,核查提交率96.4%。二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率100%,做好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和矿业权初审上报,3家矿山完成生态环境综合评估,2家矿山正在开展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初审上报采矿权变更(延续)1家。扎实开展团结街道大墨雨村古生物化石保护情况摸排调查及整治工作。共出具《拟建项目用地调查区国家探明矿产地、矿业权压覆情况查询结果表》13份并指导项目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备案。三是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第一阶段市级下达西山区林草湿荒普查不一致图斑14035个,已按照文件相关要求,按时完成第一阶段地类不一致图斑提报、审核工作。现正在开展第二阶段图斑区划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各类经营管理档案、管理界限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云南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普查新增变化监测图斑调查举证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西山区普查新增变化监测图斑调查举证有关要求推进会,对西山区林草湿图斑进行筛查,完成了西山区自主新增变化监测图斑涉及耕地流出和流入图斑211个,涉及林草湿自提新增变化监测图斑36个认定上报工作。
6.坚持绿色发展,发挥制度统领做好保护修复。
充分发挥林长制统领作用。持续推进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纵深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编制并落实《西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监督指导矿山企业履行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义务,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167个图斑已销号图斑84个。林草生态建设49602亩、林地占用植被恢复造林756亩、封山育林8000亩、义务植树81万株,完成率均达100%。加强红嘴鸥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加大保护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快推进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清理整治,涉及我区二、三级保护区98个点片,94个已通过验收。
7.坚持公正执法,抓好自然资源违法整改。
一是加快推动历年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西山区历年自然资源督察问题共49个,目前已完成销号42个。其中,耕地保护类问题共41个,已销号37个;矿产保护类问题8个,已销号5个。2023年度森林督查图斑2个,已查处并责令恢复植被。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行为,2024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土地31宗,共计罚款534.33万元。三是积极进行违建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按时完成西山区涉及的7个违建问题项目审批合法性复审复查工作。
8.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和保障民生。
一是有序推进农村登记发证工作。完成辖区38359宗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数据库建立,落实试点村登记发证工作。以土地确权方式完善西山区风景区土地权属,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二是持续推进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力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2024年度共化解项目31个,化解户数4257户,其中2022年度项目4个,2023年度项目7个,2024年度项目15个,工业项目5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2,367,154.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36,022.91元,占总收入的98.7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31,131.35元,占总收入的1.2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362,965.01元,下降39.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446,328.78元,下降37.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916,636.23元,下降78.3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是国土空间规划、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减少;其他收入资金减少原因是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5,312,149.57元。其中:基本支出25,611,899.57元,占总支出的56.52%;项目支出19,700,250.00元,占总支出的43.4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443,513.50元,下降36.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40,431.24元,下降3.18%;项目支出减少25,603,082.26元,下降56.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土空间规划,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11,899.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02,819.73元,占基本支出的93.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9,079.84元,占基本支出的6.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00,25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3年招录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新招录选调生租房补贴1人,发放金额10,000.00元。
2.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6,000.00元,实际支出3,618.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离退休支部主题党日及其他培训学习,共组织5次。
3.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项资金1,075,000.00元,实际支出912,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100余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到位125人,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4次。
4.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省级补助经费119,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补助,共发放119人。
5.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群测群防补助专项资金12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地质灾害对人类社会的危害,巩固和完善群测群防制度,建立全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2024年共到位群测群防监测人员125人。
6.高火险期森林防火专项资金1,018,200.00元,实际支出646,438.53元,主要用于高火险期巡查巡护、防火宣传及防护装备购置、护林人员延时值守等方面提升管护力度,全面提高全区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7.高火险期延时专项经费184,500.00元,主要用于高火险期巡查力度,天保员和护林员在岗值守时间延长至每天8:00至19:00,切实强化管护效果。
8.森林草原防灭火无人机采购资金300,000.00元,实际支出299,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1台林火监测双光谱无人机,切实补齐工作短板弱项、堵塞防控漏洞,完善无人机宣传和林火监测。
9.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10,800.00元,实际支出1,104,484.73元,主要用于完成8.8566万亩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兑现及管护工作。
10.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312,3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425,600.00元及管护费886,700.00元。
1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地方公益林管护资金9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兑现及管护工作。
12.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天保工程管护资金79,8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我区森林管护工作,强化全区森林防火通道、森林管护站点、瞭望台等基础设施的巡护管护。
13.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天保工程管护资金119,040.00元,实际支出59,371.20元,主要用于推进我区森林管护工作,强化全区森林防火通道、森林管护站点、瞭望台等基础设施的巡护管护。
14.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管护资金931,4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我区森林管护工作,强化全区森林防火通道、森林管护站点、瞭望台等基础设施的巡护管护。
15.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站点维修及建设资金1,200,000.00元,实际支出1,169,087.59元,主要用于新建森林资源管护站2座——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社区千亩梨园森林资源管护站、海口街道办事处里仁社区杨家箐森林资源管护站,提升改造森林资源管护站1座——团结街道办事处谷律社区冬瓜园森林资源管护站。
16.耕地保护专项工作经费950,000.00元,实际支出706,220.00元,主要用于:一是完成西山区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图斑共计188个,面积466.56亩,通过排查整改恢复,确保西山区耕地面积只增不减,耕地质量只升不降。二是完成2024年西山区疑似耕地流出图斑排查举证工作,排查举证图斑共计1170个,面积3429.55亩。三是以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为基础,依据2022年度变更调查的耕地图层,选取50个典型监测样点,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相关指标的监测,顺利完成西山区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与监测工作。四是完成西山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17.市级特色经济林果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150,000.00元,实际支出142,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市级下达西山区核桃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500亩核桃嫁接,及相应品种改良工作,并实施2年后续管养管护。
18.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闲置土地认定专项工作经费300,000.00元,实际支出114,800.00元,主要用于收集汇总整理土地供应报批数据,形成全面、准确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权属等基础信息数据清单及相关图表,对供后监管、闲置土地处置所需要件进行扫描归档,同时对已建立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Arcgis数据库进行维护。2024年共完成土地供应面积为919.16亩,土地出让收入金额21.7795亿元。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063.97亩;完成批而未供面积为1580亩。
19.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284,000.00元,实际支出110,700.00元,主要用于一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结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制作红嘴鸥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30000份,发放至我区涉林单位及红嘴鸥集中监测点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做好红嘴鸥保护监管工作。及时在红嘴鸥等候鸟聚集地共安排25名义务监督员进行免费鸥粮投喂、栖息地消毒、日常巡护、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三是开展执法检查行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及人工繁育场所检查,2024年共开展巡查21次。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护林人员,对西山区辖区驯养繁殖单位、林区进行巡护检查,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工作。2024年共救助野生动物2只。四是开展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全年共监测到红火蚁发生面积114.7亩,购买并发放杀蚁饵剂500公斤,对监测到的114.7亩发生面积进行防治。
20.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省、市、区专项资金2,864,181.89元,实际支出1,307,823.2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林草有害生物日常监测。实行监测网格化管理,采取地面网格化巡查方式进行云南切梢小蠹、松褐天牛、红火蚁等林草有害生物日常监测。全年共监测到云南切梢小蠹发生面积300亩、红火蚁发生面积114.7亩。二是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根据国家、省、市工作安排,印发了《西山区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目前普查工作已顺利结束。三是枯死松木“即死即清”。积极组织开展日常巡查监测,对巡查中发现的枯死松木采取烧毁的方式进行处置,共完成枯死松树清理4396株,涉及小班面积40846亩。四是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为最大限度防止林草有害生物扩散蔓延,按照市林检中心出具的《西山区松小蠹等蛀干害虫危害情况调查及防治处理意见》以及日常巡查情况,重点围绕原47株疫木所在的38个林业小班及周边区域的松林,开展松小蠹等蛀干害虫无人机施药防治工作,防治面积6280亩,悬挂松褐天牛诱捕器38个;二放杀蚁饵剂500公斤,对监测到的114.7亩发生面积进行防治。五是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宣传。为进一步宣传普及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知识,全面做好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单位在西山风景区、团结街道开展了2次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宣传活动,共发放环保袋、宣传册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
2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资金29,470.00元,实际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编制完成红嘴鸥引鸥方案,完成日常巡护、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
22.森林资源保护与监督管理专项资金700,000.00元,实际支出551,256.00元,主要用于:一是开展编制西山区新一轮(2021—2035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二是开展森林督查、草原督查及各类图斑核查工作。共完成森林督查、草原督查、即时监测、违法违规用林用草现地核实工作1035个图斑。三是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制作林长制宣传资料1批,更新林长制公示牌68块,全区各级林长累积巡林2817次。
23.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草湿综合监测资金137,958.00元,实际支出1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共完成西山区林草湿荒普查地类不一致图斑提报、审核14035个,完成区划小班数33969个,图斑区划进度45%。
24.土地勘测定界技术审查专项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勘测定界初审、验收以下工作:1、测量基准及控制测量2、地类、面积的检查3、地籍要素测量4、勘测定界图的绘制5、面积量算及汇总6、资料完整性检查7、外业检查。为了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对《勘测定界报告》资料真实性、数据准确性进行核查。2024年审核涉及云南海口产业园区、城中村改造、滇中引水工程等项目,累计审核勘测定界报告75宗。
25.自然资源常规监测专项资金3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结合2024年度各类监测监管成果,通过实地调查、逐级地类核查和全面检查,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全面掌握西山区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西山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共2529个,面积664.3785公顷,其中图斑来源于县区自主提取图斑66个,面积22.1148公顷,省级下发图斑7个,面积5.7477公顷,国家下发监测图斑2456个,面积636.5160公顷。
26.国土资源执法各级专项资金276,100.00元,实际支出260,1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西山区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部各季度卫片、昆明市自主卫片图斑现场核查、信息采集、实地测绘、套合叠加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卫片执法数据、违法用地查处数据、征转报批数据、供地数据、登记发证数据、临时用地数据、设施农用地备案数据等各类数据进行分析并提供分析成果、图纸打印、卫星影像图制作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27.西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巡查服务专项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项生态文明巡查工作任务,完成信息上报、现场处置、台账登记等工作任务。
28.占补平衡占而不补违法图斑整治整改工作经费300,000.00元,实际支出88,2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历年违法占耕卫片图斑整改销号422宗,完成历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图斑整改销号37宗,完成占补平衡审计提出问题图斑整改销号45宗。
29.建筑工程类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第三方技术审查专项资金302,044.07元,主要用于完成12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项目方案审查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本。
30.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398,918.92元,实际支出1,149,520.00元,主要用于按照各级森防指工作要求,通过有效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开展宣传、严格火源管控、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应急预案、创新工作方法等措施的落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58,015.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6%。与上年相比减少24,152,386.51元,下降36.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有上级资金下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0,19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上级资金下达。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4,02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完成年初预算的86.0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紧张,导致预算执行率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13,258.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植被恢复、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等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有上级资金下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7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支出;无预决算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9,191,37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5%,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上级资金下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575,24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9%,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紧张,导致预算执行率有差异。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9,94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完成年初预算的90.7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紧张,导致预算执行率有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56,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8%。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上级资金下达。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0元,决算为88,08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1.23元,增长0.5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6,649.9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7%,完成年初预算的9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1,4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3%,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23.85 元,下降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0.00元,增长28.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08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03.85元,下降4.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 元,决算为86,649.96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1,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所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723.85元,下降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0.00元,增长28.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接待人次有所增加,所以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应急通信车辆、森林病虫害防治特种专业技术车辆、行政执法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部到西山区调研便民利民窗口建设及推进保交房办证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9,079.84 元,比上年减少284,513.14 元,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库款压力,本年不断压缩公用经费,所以本年机关运行经费较去年大幅度下降,变化比例为下降14.27%。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日常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用品购置费、安保费、保洁费、行政辅助人员工资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89,540,900.93元,其中,流动资产85,372,146.08元,固定资产4,159,345.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408.9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52,200.04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1,324.43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76,523.36 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76,523.3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2,173.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9,295.5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7,998.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2,173.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0,791.5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200467401111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20251020022056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