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200376501000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工作,协助基层等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六)做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指导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相关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双拥优抚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西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西山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分散服务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化思想政治引领与权益维护
1.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组织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政策宣讲、理论学习和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 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信访接待、权益咨询和法律援助体系,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依规处理退役军人反映的合理诉求,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 防范化解风险矛盾:加强风险研判和源头治理,主动排查化解矛盾隐患,确保退役军人群体整体稳定。
(二)提升安置就业质量,促进“人岗相适”
1. 优化安置工作
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改进“阳光安置”办法,加强与组织、编制等部门的协调,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安置岗位的匹配度和质量。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确保安置岗位落实到位,保障其首次就业的稳定性与待遇。
2.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搭建就业平台:与云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合作,常态化举办专场招聘会,加强与优质企业的战略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强化技能培训:开展面向市场需求的“定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竞争力。
扶持创新创业:落实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三)精准落实优待抚恤,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 完善抚恤优待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建立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稳步推进优待证的申领发放和应用场景拓展,让优待证“含金量”更高。
2. 加强困难帮扶援助:建立健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对因病因灾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及家庭,及时给予关爱基金、临时救助等多元化帮扶。
3. 提升优抚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加强对“一站式”医疗补助资金管理和投入,提升其服务保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四)浓厚尊崇尊重氛围,弘扬英烈精神
1. 大力宣传表彰先进:深入开展“最美退役军人”等学习宣传活动,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激发社会崇军热情。
2. 做好英烈褒扬纪念:精心组织烈士纪念日公祭等活动,加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宣传和执行。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修缮和保护利用,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3. 深化双拥共建:积极协调解决驻军部队官兵“三后”(后路、后院、后代)问题,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五)夯实服务保障体系基础,提升治理能力
1. 建强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区本级、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有”到“优”转变,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2. 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的应用与数据共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退役军人少跑腿”。
3.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常态化业务练兵和能力提升培训,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专业化工作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08858159.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133227.03元,占总收入的89.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2724932.00元,占总收入的10.4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05520.13元,下降0.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251471.39元,下降4.2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3545951.26元,增长46.42%。收入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2024年由街道进行发放,收入分配至街道办事处;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分服务对象提标经费较2023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09145462.99元。其中:基本支出4904706.92元,占总支出的1.20%;项目支出404240756.07元,占总支出的98.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848535.23元,下降1.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7900.73元,增长5.10%;项目支出减少7086435.96元,下降1.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2024年由街道进行发放;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招录1名公务人员,安置退役士兵1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1人,且发放了局职工退役军人住房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4706.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36857.50元,占基本支出的94.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用品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7849.42元,占基本支出的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4240756.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因我部门相关信息较为敏感且涉密,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不做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50983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8%。与上年相比减少20079182.41元,下降5.19%,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46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主要用于党建经费的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区级财力比较紧张,区财政将剩余额度收回。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5857769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4%,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发放、退役安置经费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区级财力较为紧张,区财政将一般性项目支出剩余额度收回。
9.卫生健康支出750286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和服务对象医保缴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方面的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新招录公务员和安置的退役士兵。
10.节能环保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4058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8%。主要用于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上调,且发放了退役军人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元,决算为12317.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81.13元,下降15.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元,决算为12317.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4.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81.13元,下降1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17.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81.13元,下降15.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元,决算为12317.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安排不必要的外出,减少了公务用车出车次数,加上工作人员对车况维护较好,减少了修理费支出,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81.13元,下降1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安排不必要的外出,减少了公务用车出车次数,加上工作人员对车况维护较好,减少了修理费支出,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入户调查、走访慰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849.42元,比上年减少54956.28元,下降17.02%,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出差频次有所减少,差旅费办公费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6563117.58元,其中,流动资产5882172.06元,固定资产680445.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99.9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02714.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046.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45835.26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3147.6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1212.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61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5068.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1212.2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1212.2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双拥工作:“双拥”工作是“地方拥军优属,军队拥政爱民”工作的简称,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为主旨,组织发动全国军民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团结奋斗的一项社会活动。
优抚对象:优抚对象是中国优抚工作中享受特定保障的群体统称,包含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范围由《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确规定。该群体分为重点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抚恤优待对象,前者包括残疾军人、“三属”“三红”人员等,后者涵盖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参战退役人员等15类人群。
监督索引号53011200376501111
退役-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20251020042751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