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www.kmxs.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6516-202510-10273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0 16:26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202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 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202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 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20 16:26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李佳贤      审核:柯晓竹      终审:冯玉洁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2024财政预算支出

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贯彻《预算法》“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上报202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通知》西财评绩〔202514要求,我局认真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依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条逐项对照自查自评,现将我局202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是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综合科、行财科、城乡建设科、社会保障科、国资管理科、金融产业发展科、会计监督检查科。

2.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昆明市西山区金融投资综合服务中心昆明市西山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均是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截至202412月统计核定编制51,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员53人。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区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工作。监督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西山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预决算信息公开。负责管理上级拨款和区级财政收支;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市对区的转移支付及管理工作;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统一管理财政专户;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参与起草政府非税收入地方性法规政策,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区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7.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报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中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财政政策;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批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受理采购投诉事项。

8.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全区财税收入计划。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区住房基金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公有住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分配的有关政策。

9.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参与全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资金。

10.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有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1.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区的财务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督促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负责和组织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核及管理。

13.负责安排、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支出;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经费、事业费、专项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4.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

15.负责全区支农、惠农资金及有关政策性补贴的审核、拨付、监督和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7.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区级相关部门监督预算单位的财务活动,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贯彻执行国库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区级财政性资金拨付的审核、支付及相关会计核算;负责组织实施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和区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资金支出的动态监控工作。

19.执行土地储备项目评审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制定财政评审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的财政评审内部管理制度;负责除市级承担的土地成本审核外区属土地成本的组价、评审、审核等工作。

20.负责具体实施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和区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开设、管理和使用区级财政零余额账户,并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监管;参与制定、修改、完善和执行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方案、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

21.承担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西山区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拟定和实施国有资本管理政策、规则和制度。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进行改革和重组;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及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2.组织统筹辖区金融业发展、金融风险防范、指导融资等各项业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服务和促进全区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推动区内7+4”类等地方金融组织及相关活动监管工作;对小额贷款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及高管层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监管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等。参与金融政策研究;组织执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监督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和监督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辖区企业有关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及贯彻落实;负责已改制区属国有企业的后续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地方金融系统党建工作;负责省、市驻区国有企业办中小学、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资金的拨付及与上级资金的清算工作

2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拓宽增收渠道,增强财政实力、兜牢三保底线,提升支出安全性、科学统筹财政资源,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财政经济运行平稳,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奋力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中枢门户区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贡献财政力量。

(四)部门管理制度

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和我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中共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国资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精神,努力做到收支测算准确、真实,符合财务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

2.综合预算原则。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3.结构优化和收支平衡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而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我单位年初区级结转资金1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1万元,项目支出138.91万元。

本年预算收入数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资金2,12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46万元,项目支出599.08万元。

本年预算支出数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资金2,08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45万元,项目支出551.3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人员费用、社会保障缴费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开支。项目支出主要是支付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统筹发挥财政资金、货币与金融监管政策,促进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年末区级结转资金18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186.68万元。基本支出结转资金主要是公用经费邮电费,该笔资金留待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支出结转资金主要是税收征收工作经费,该笔资金留待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对采购预算及采购计划编审、采购执行申请与审核、采购组织形式确定、采购方式确定及变更、采购合同与采购档案管理、采购验收与支付、采购质疑与投诉等环节遵照执行,努力做好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我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年初预算收入2.22万元,本年预算支出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万元(办公用复印纸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0万元(车辆保险费支出)。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433.77万元,其中:设备类资产原值340.97万元、家具和用具类资产原值:92.8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9.17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03.45万元,其中:设备类资产累计折旧:275.23万元、家具和用具类资产累计折旧:28.22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折旧:8.6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0.32万元,其中:设备类资产净值:65.74万元、家具和用具类资产净值:64.5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55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我单位年初区级结转资金1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1万元,项目支出138.91万元。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收入数1,889.29元,实际本年预算收入到位资金数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资金2,12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46万元,项目支出599.08万元。

本年预算支出数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资金2,08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45万元,项目支出551.3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人员费用、社会保障缴费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开支。项目支出主要是支付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统筹发挥财政资金、货币与金融监管政策,促进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年末区级结转资金1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186.68万元。基本支出资金结转主要是公用经费邮电费,该笔资金留待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支出资金结转主要是税收征收经费,该笔资金留待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二)年度重大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48.7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48.76万元。

2024年专项资金支出348.76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率100%。主要是支付了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和区属国有企业年报及“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服务经费等方面的资金。

(三)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我单位年初区级其他收入(税收征收工作经费)结转资金139.02万元,本年其他收入(税收征收工作经费)2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支出152.34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日常公用费。年末结转资金186.68万元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区级项目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4年区级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共1个,具体项目名称:区属国有企业年报及“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服务经费,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资金54.50万元,实际支付54.50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率100%该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区国资委通过采购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西山区区属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及对监管企业围绕投资、融资、借款担保、资产租赁、产权交易、考核流向国资监管重点内容开展。审计评价等审计服务方面的支出。

级项目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4年上级项目共3个,3个项目资金均已完成支付。财政资金使用率100%。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1清算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

项目资金财政年初预算安排40万元,实际支付40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率1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统筹发挥财政资金、货币与金融监管政策,促进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综合融资成本稳步下降对企业贷款资金的贴息补助。

项目2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0.32万元,实际支付200.32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率1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对企业贷款资金的贴息补助。

项目3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

项目资金财政年初预算安排53.94万元,实际支付53.94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率1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企业贷款资金的贴息补助。

四、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度预算资金运行整体规范高效。年初结转资金139.02万元(基本支出0.11万元、项目支出138.91万元)。

全年预算收入2,128.54万元(含基本支出1,529.46万元、项目支出599.08万元),实际支出2,080.76万元(基本支出1,529.45万元、项目支出551.31万元)。基本支出全额保障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项目支出聚焦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精准支持创业就业与困难群体帮扶,同步推动信贷规模增长与融资成本优化。

年末结转资金186.80万元(基本支出0.12万元系邮电费结转、项目支出186.68万元为税收征收经费),均按规定转入下年度使用,资金沉淀率控制在合理范围。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预算资金总额为2,12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4.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0万元)。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形成“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闭环管控机制。资金分配聚焦部门核心职能履行,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及重点项目;资金下达与拨付严格按进度执行,确保时效性;资金使用过程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非必要支出,全年无截留、挪用或违规操作现象。实现预算执行率100%,有效支撑了财政政策落地与部门责任落实。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围绕保障部门运转、提升财政效能、服务区域发展的核心目标,全面完成年度预算绩效任务。预算资金执行率达100%,年初预算1,889.29万元经调整后确定为2,08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45万元、项目支出551.31万元),实际支出与预算金额完全一致。在具体绩效落实方面,61名在人员工资福利全额保障,13个科室业务支持及法律咨询服务全部到位,年度培训任务按时完成且参训合格率100%;金融行业监管覆盖率、项目验收合格率等关键指标均达100%标准。社会效益成效显著,部门运转高效有序,财政管理质效持续提升,参训人员满意度达100%,社会公众及被评审对象满意度均超90%基准值,有效实现了兜牢三保底线、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风险防控的年度政策目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我局所有三级绩效指标均严格按目标值完成。数量指标方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61人、公用经费覆盖61人两项均精准达成目标值;为13个科室及中心提供的业务支持与政策法律咨询服务覆盖量超过13个的目标要求;年度培训按期完成1次任务。质量指标全面达标:培训合格率100%(超99%基准)、项目完成率100%、验收合格率100%、金融行业监管覆盖率100%、政策法律咨询及时率100%均符合要求。时效指标严格执行:协议履行周期12年、培训12月内完成、金融监管工作按协议约定时间推进无延误。社会效益指标悉数实现:部门维持正常运转状态,行政决策水平完成提升目标,全区经济部门工作能力确认提升,后台数据维护工作完成既定任务。可持续影响指标成效显著:法治观念普及率100%、参训人员满意度100%(超98%目标)、民生资金配置优化率100%、财政管理质效提升率100%全部落实。满意度指标均超基准值:单位人员满意度达100%、社会公众满意度超90%、业务科室满意度超90%、被评审对象满意度超9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项目建设环节(立项、审批、招标等)与预算支付计划时序错位问题,导致资金支付与预算计划脱节。下一步拟强化预算与项目建设的动态协同:一是加强项目全周期进度监控,建立资金支付预警机制;二是提升预算编制精准性,开展执行偏差分析;三是完善资金绩效考核制度,将执行时效纳入部门考评体系,倒逼各环节责任落实,确保绩效目标高效达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核查,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优”。绩效自评结果将严格依据《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上报202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通知》(西财评绩〔202514号)要求,通过区政府官网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2025年度预算安排及管理优化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无。

附件.昆明市财政局202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1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5301120004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邮政编码:650188 电话:68212345 备案号:滇ICP备19011656号-1

微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