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昆明市西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西山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修订的通知》(昆财绩〔2018〕78号)、《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上报202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通知》(西财评绩〔2025〕1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人员对202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进行认真评价和梳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西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局设4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管科、稽核科、综合科。截止2024年12月31日,编制12名,实有在职职工13人(11月新调入1名),退休职工1人,领导职数1名。
(二)部门职能
昆明市西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宗旨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业务范围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转移、接续、退保、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发放等工作。继续清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尾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落实,全面推进2024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
紧紧围绕市级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9.9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比达9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缴费人数占比低于72.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占比高于21%的目标任务,一是根据各街道实际情况层层分解,压实责任;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通知已参保人员及时续保,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续保率、提高参保质量;三是积极引导参保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高参保缴费档次,实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截止2024年12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9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40%。
2.提高认识,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准确无误
定人定岗,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保证不漏发、不错发、不迟发一人。及时下发街道到龄人员名单,督促街道提醒参保到龄人员及时办理待遇手续(尤其对未足额缴费人员及时通知其补缴不足年份费用后领待),截止2024年12月底,已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人员3145人,待遇领取人数3.79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0081.33万元。
3.严格把关,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第二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制定了《西山区开展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第二批)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截止12月底,区级各部门共同联审认定资料53564份,其中:马街街道9905份、前卫街道14486份、棕树营街道2994份、金碧街道2606份、永昌街道2715份、海口街道2403份、碧鸡街道4278份、福海街道13710人,团结街道467人。市级审计组分别到各街道现场对我区53564份认定材料进行了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已下发各街道要求进行整改。
4.持续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
按照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方案,每月深入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参保动员和“适老化”关爱活动。一是对辖区居民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参保动员,用简单明了的话语向居民进行讲解,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实惠账,使群众明白多缴多得的道理,鼓励参保居民在持续缴费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缴费档次;二是聚焦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盲区和死角,主动上门服务,为高龄、重残、失能等老人提供社保服务,帮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办理相关业务事项; 三是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口袋”方式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手册,向辖区居民详细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最新政策。截止2024年12月底,对特殊群体一对一服务15次。
5.2024年疑点数据核查情况
2024年1月-12月累计核查疑点数据890条,涉及违规领待 13人,涉及金额31343.61元,已全部追回,追回率100%。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情况
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严格落实2024年全市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4〕200号)文件的要求,一是使用西山区残联提供的截止2024年10月31日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持证数据,与西山区城居保业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后,完成一、二级残疾1839人,三、四级残疾1876人的代缴到账工作;二是使用西山区民政局提供的截止2024年10月31日的低保、特困数据,与西山区城居保业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后,再剔除已享受代缴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后,完成低保、特困1054人,105400.00元的代缴到账工作。
7.社会资助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云南省开展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指导意见》要求,引导参保人员在当年正常缴费的基础上,申请办理社会资助,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能力。截止12月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资助21人,资助金额18.9万元。
8.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岗位权限的配置及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部门和进行职责划分,信息系统操作权限按照省级3.0版本要求设置业务运行岗位、基金财务岗位、数据管理岗位、稽核内控岗位,初审、复核、审核岗位相互分离,并且复核、审核人员为正式在编人员;一名工作人员只有一个用户账号,由专人负责岗位权限管理,按照业务部门申请、内控部门审核、单位领导审批、信息系统赋权的步骤进行。
9.警示教育情况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主要针对“内部人员贪污侵占社保基金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学习,以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剖析我局各项业务经办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并要求各科室对各自经办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堵漏,树立风险意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早动手、早查处、早预防,筑牢基金安全管理的底板。
2.部门负责人与高风险业务经办人员开展谈话,对各岗位人员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时进行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用身边案例警醒大家提高风险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严于律己,坚决不碰纪律红线,不触基金安全防线,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工作及要求进行提醒。
(四)部门管理制度
昆明市西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建立了会议、人事、档案、保密、信息、财务、印章等内部规章制度。全面梳理社保经办流程和内部控制管理,针对内控机制、经办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梳理排查业务经办流程,建立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沟通协作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收支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规定,明确内部控制具体业务分工。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4年昆明市西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收入合计25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4年支出合计250.53万元,其中:其中: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8万元,占总支出的3%;行政运行180.05万元,占总支出的71.8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0万元,占总支出的8.4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2.52万元,占总支出的1%;行政单位医疗1.74万元,占总支出的0.7%;事业单位医疗8.74万元,占总支出的3.5%;公务员医疗补助6.92万元,占总支出的2.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万元,占总支出的0.4%;住房公积金20.34万元,占总支出的8.15%。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昆明市西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不涉及政府采购项目。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原值22.85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9.4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44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4年昆明市西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收入合计25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4年支出合计250.53万元,其中:其中: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8万元,占总支出的3%;行政运行180.05万元,占总支出的71.8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0万元,占总支出的8.4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2.52万元,占总支出的1%;行政单位医疗1.74万元,占总支出的0.7%;事业单位医疗8.74万元,占总支出的3.5%;公务员医疗补助6.92万元,占总支出的2.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万元,占总支出的0.4%;住房公积金20.34万元,占总支出的8.15%。
(二)年度重大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重大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区级项目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4年区级项目共1个,其中1个已完成。具体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区居保局信息网络运行维护服务费用支出8万元,根据工作需要已按时支付所有资金。
(二)上级项目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4年上级项目共1个,其中1个已完成,具体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市级财政对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资金补助经费4.22万元(该笔资金不反映在我单位2024年的决算报表中),由区财政局自行填报相关决算数据。
四、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昆明市西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收入合计25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4年支出合计250.53万元,其中:其中: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8万元,占总支出的3%;行政运行180.05万元,占总支出的71.8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0万元,占总支出的8.4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2.52万元,占总支出的1%;行政单位医疗1.74万元,占总支出的0.7%;事业单位医疗8.74万元,占总支出的3.5%;公务员医疗补助6.92万元,占总支出的2.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万元,占总支出的0.4%;住房公积金20.34万元,占总支出的8.15%。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方案,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二是根据工作开展实际,结合经费支出进度向财政申请用款额度,经财政审批后进行经费拨付。三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所有支出项目都制定了详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过程监督。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年度内完成拨付。四是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五是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根据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要求,采取绩效评价自查自检方式对我局每年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六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保持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完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可持续性。
2.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市局目标任务数。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以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为目的,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
3.持续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提升社区及街道办事处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4年区级财政对参保缴费人员的入口补助及待遇领取人员的出口补助涉及人员总数为83298人,所需区级财政补助资金为当年参保缴费补助资金及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补助资金,在年内都100%按时完成所需资金的配比。
(2)质量指标。
2024年对参保缴费人员的入口补助及待遇领取人员的出口补助的兑现准确率均为100%,已按目标任务100%完成。
(3)时效指标。
2024年对参保缴费人员的入口补助及待遇领取人员的出口补助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兑现准确率到100%。
(4)成本指标。
2024年对参保缴费人员的入口补助及待遇领取人员的出口补助资金为556.23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足额到位,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支付需要100%完成补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2024反映补助政策的宣传效果情况,通过社区、街道办事处的广泛宣传,让城乡居民对政策知晓率达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
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对参保人员的满意度测评,受益对象满意度均为95%。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1.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跟踪情况,我局在工作中还略有不足,应付和实际支付情况应及时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在今后的操作过程中将严格对照支出绩效指标评分表的指标,按标准足额及时拨付管好用好预算经费。2.在项目经费预算、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绩效评价整个资金管理流程中,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沟通不够紧密,存在大部分工作主要由财务部门完成。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应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固化,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基础。
改进措施: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方案,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强化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我局的绩效管理办法,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跟踪,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3.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和单位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征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底线思维,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将项目年度执行情况与预算编制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将按照相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七、其他
我局绩效自评无其他相关情况。
202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区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