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云南君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云南君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君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君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839号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9′9.312″,北纬 25°2′58.515″
建设单位:云南君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拟租用云南云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839号闲置房屋(沿街主楼一、二、三层+附楼二层、三层)作为项目实验活动场所和办公用地,房租租用时间为20年;(租赁合同详见附件5,租赁合同包含主楼一、二、三层,附楼二、三层,不包含附楼一层,附楼一层暂未规划用途,不属于本项目用地范围,不在评价范围内)。检测实验区按照实验室标准要求进行装修及布置,同时配套布置有仪器及实验试剂储存区。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00m2,设置实验区和办公区,其中主楼一层、二层部分,附楼二层、三层为办公区,建筑面积约900m2;主楼二层部分、三层为检测实验区及辅助设施,建筑面积约600m2,并配套购置检验检测设备153台;实验区主要包括色谱室、光谱室、GC-MS室、高温室、离子色谱室、微生物室等;无住宿及餐饮。建成后,环境、公共卫生和职业卫生检测等相关检验检测服务能力2400 批次/a。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 污染源 | 防治对策措施 |
一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废水 | 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废水引入沉砂桶沉淀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则依托实验室内卫生间使用,施工废水均不外排。 |
2 | 废气 | 施工作业扬尘、装修废气、运车辆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砂石等细碎建筑材料遮盖处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速行驶等进一步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影响。 |
3 | 固体废物 |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用,不可回收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及时外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则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4 | 噪声 | 施工期间切割机、电焊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将会产生噪声,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
5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经现场踏勘及调查,项目所在地区域属城市建成区,租用闲置房屋进行建设,本次仅进行装修,施工期间不涉及土石方工程,不会影响地下水环境。 |
6 | 生态环境 | 项目所在地区域属城市建成区,租用闲置房屋进行建设,项目区及周边已无原生植被。经现场踏勘及调查,评价区域为已有建筑,本次仅进行装修,不涉及生态破坏。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评价区无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不涉及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不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的迁徙通道,也无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无特殊保护生态敏感目标分布。 |
二 |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 |
1 | 废水 | ①项目实验废液以及实验器皿第一、二道清洗废水由于含有大量有机溶剂或酸碱药剂,为危险废物。建设单位拟在实验室废液各产生点设置废液收集桶储存,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②试验器具润洗水与实验仪器第三道及以后清洗废水一起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废水统一汇集至实验室设置的酸碱中和沉淀池进行中和沉淀预处理后,与办公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处理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项目实验用纯水制备排水,地面清洁废水与、办公生活废水、浴加热、冷凝、冷却废水租用房屋所在建筑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④喷淋用水循环使用,每半年排放部分塔底废液,塔底废液具有强碱性,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2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采用采用25cm厚的抗渗混凝土硬化防渗+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或参照(GB18597-2023)执行。 |
3 | 大气 | ①有机实验过程中涉及有机溶剂挥发的取样、萃取、浓缩、定容等有机前处理工序在通风橱内进行,检测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实验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内径0.5m、高15m)排放。 ②项目无机前处理实验室、化验室设置通风橱。无机实验过程中硫酸、盐酸、硝酸等取样、样品配置及消解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在通风橱内取样消解完成后将样品移至无机实验室操作台及仪器分析实验室操作台进行检测试验,在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无机酸性废气通过集气罩抽吸后由支管汇集至整个实验室的无机实验废气总管后引至楼顶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
4 | 固体 废物 |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和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 ①生活垃圾: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桶,并由专职人员每天定时清扫和收集至项目所处区域垃圾集中收集点,后由区域内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②一般固废:破碎玻璃、废包装品,废培养基,废弃一次性实验服、帽子、口罩及手套经统一收集并用压力锅进行灭活处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实验室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剩余土壤样,纯水机设备更换的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土壤研磨收集粉尘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③项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主要有报废、失效、过期的化学试剂、化学品,实验废液(废酸碱、重金属废液、有机废液、第一、第二道器皿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实验试剂废包装,废紫外灯,中和沉淀池残渣,微生物实验高效空气过滤器废滤芯,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喷淋塔塔底废液,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5 | 噪声 | 为减小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 ②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的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 ③风机设减振垫,风管设软连接,对设备进行有效的减振、隔声处理 |
6 | 风险 |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隔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喷淋液,避免活性炭失活,影响废气治理效果; ②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剧毒间双人双锁保管。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项目液体试剂存放柜内应设有托盘,将液体试剂存放于托盘上,避免试剂破损后的泄漏产生; ③发生化学品泄漏时,应及时采取收集措施,用酸碱中和、石灰中和或根据化学物质性状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除物质的危害性。实验室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如收集用铲子、容器、吸附设施等。 ④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使用合格专用容器分区存储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底部设置托盘。收集、存储、清运等过程轻拿轻放,避免搬运过程损坏容器导致泄漏。实验废液桶底部设置储漏盘,防止泄漏。 |
7 | 生态 | 无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评价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25年04月29日-2025年05月15日进行了全文公示,于2025年06月30日,通过了昆明市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君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Email:1574153588@qq.com
电话/传真:0871-68224474 0871-68226958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栋1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综合管理科)
邮编:6500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