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109号
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刘春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对精神类残疾人制度保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4月底,西山区持证残疾人13408人,其中:精神类残疾人1870人。在精神类残疾人中,16岁以下24人,16—59岁1300人,60岁以上546人。
二、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一)现阶段精神类残疾人康复相关情况
根据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进一步加强精神病综合防治严防肇事肇祸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对全区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做好患者服务管理,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主要开展三项服务:1.参照国家彩票公益基金服药医疗救助项目免费发放的基本治疗药品范畴,对在社区家庭康复期、病情不稳定者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入住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治疗出院后的精神障碍患者,免费发放维持治疗的基本治疗药品实施救治;2.对自行在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门诊购药治疗或在正规药店购买抗精神疾病药物治疗的家庭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以补助自购药款方式实施康复救助,每年补助650元;3.对达到国家彩票公益基金住院医疗救助项目的急性期症状严重、病情不稳定、家庭无人监管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完善审核审批程序,送入西山区残联合作的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康复训练。区残联按照每人每天60元,每年最多120天的标准进行补助。
2024年度,我区共有588名精神残疾人享受精准康复服务。其中:精神病免费服药190名、贫困精神疾病患者住院康复治疗20名、自购药款补助378名,补助经费54.9万元。同时联合合作的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服务巡诊检查工作。
(二)现阶段精神残疾人托养相关情况
根据《云南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昆明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我区托养工作按照集中托养(全托)、日间照料(日托)和上门服务三种方式开展,所有符合条件的16—59周岁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一、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人均可申请托养,补助标准为:集中托养6000—7200元/人/年、日间照料(日托)3000元/人/年、上门服务2000—2200元/人/年执行。2024年,昆明市通过评审的托养机构有73家。73家托养机构分布在全市各县(市)区,有需求的残疾人可以就近就便到机构进行托养。
按照“双向选择、应托尽托”的原则,2024年,西山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513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补助经费154万元。
三、下步工作方向
目前,关于“以老养残”家庭精神类残疾人监护问题缺乏专门的政策支持,解决这一问题涉及法律法规及国家层面制度政策,区残联将从四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西山区辖区内此类群体的梳理摸底工作,建立“以老养残家庭数据库”,动态跟踪老人及残疾子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联合公安、卫健、民政、属地街道、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与此类家庭建立定期电话联系、入户访视制度,及时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三是积极向上级反映相关情况,尽快出台建立“以老养残”家庭专项保障制度及公共监护制度,对无亲属监护的残疾人,由政府指定街道、福利机构或公益组织担任法定监护人;四是加大意定监护推广宣传,鼓励老人在生前通过法律程序(如公证)指定信任的亲友或社会组织作为子女监护人。
感谢您对西山区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张加良 联系电话:6818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