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拟审批《220kV车家壁变西北绕城光伏电站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拟审批《220kV车家壁变西北绕城光伏电站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220kV车家壁变西北绕城光伏电站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20kV车家壁变西北绕城光伏电站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普坪社区(220kV车家壁变电站站内)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6'53.736",北纬25°01'35.304"
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期在已建220kV车家壁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区(南向出线场地自东向西第2个出线间隔)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至西北绕城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并配置相应的保护及通信设备。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 污染源 | 防治对策措施 |
一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废水 | (1)变电站施工宜利用变电站已有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变电站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作业。 (4)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 |
2 | 废气 |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3)变电站施工土石方或散体材料运输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变电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6)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
3 | 固体废物 | (1)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 (2)变电站间隔等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堆放地点,严禁在站外随意弃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3)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4 | 噪声 |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作业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公告2024年第40号),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依法限制夜间施工。 (4)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
5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 |
6 | 生态环境 | 1.1 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1)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及土石方量,变电站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 (2)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在站外随意倾倒,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护拦挡措施,并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避免水土流失。 1.2 植被保护措施 (1)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应在站区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2)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站内因施工扰动的植被进行恢复。 1.3 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2)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
二 |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 |
1 | 废水 | 运营期变电站依托站内已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应维护变电站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变电站原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处置。 |
2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 |
3 | 大气 | / |
4 | 固体 废物 | 运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外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变电站内铅酸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
5 | 噪声 |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
6 | 风险 | 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营期间的管理工作;对于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理。 |
7 | 生态 | 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站外树木,捕杀站外野生动物,破坏变电站周边生态环境。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评价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8日进行了全文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csepdi.ceec.net.cn/art/2025/3/24/art_52145_2523776.html。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了昆明市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220kV车家壁变西北绕城光伏电站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Email:1574153588@qq.com
电话/传真:0871-68224474 0871-68226958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栋1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综合管理科)
邮编:650000
附件:
220kV车家壁变西北绕城光伏电站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