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依法参保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城镇职工的养老权益,构建覆盖全民、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全面推进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公告如下:
一、 依法参保,共享发展红利,安享幸福晚年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更是保障未来幸福生活的基石,其核心益处在于:
1. 终身保障,安享晚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为您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解除晚年后顾之忧。养老金标准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个人账户积累等因素综合确定,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2. 待遇增长,抵御通胀: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有效保障您退休后的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
3. 个人积累,权属清晰:您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目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记账利率,实现个人权益的保值增值。
4. 全国流通,保障连续:养老保险关系可随工作地变动在全国范围内顺畅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确保您无论在哪里工作、退休,养老权益都不会受到损失。
5. 家庭减负,社会和谐:拥有稳定的养老金收入,可大大减轻家庭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提升家庭幸福感和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 企业责任,法定必尽,违法必究
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1. 强制参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五十八条等规定,境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 按时足额缴费: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将单位应缴纳部分(目前为单位缴费基数的16%)和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应缴部分(8%),按时、足额缴纳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税务机关)。不得要求职工承担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如试用期、签订自愿放弃协议等)拒绝或拖延参保缴费。
3. 如实申报: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即缴费基数),不得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4.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规定: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可能面临相关信用惩戒,影响企业信誉和经营活动。
三、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关乎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福祉,也关乎企业的规范经营和长远发展,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请各用人单位切实履行法律责任,请广大城镇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积极行使参保权利,共同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为幸福美好的晚年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四、 便捷参保,流程清晰,渠道畅通
(一)企业职工参保:
由用人单位依法统一办理。新成立企业或新招用职工,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办理参保登记:
线上办理:
(1)云南人社线上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rss.yn.gov.cn/zwfw/portal-online/
(2)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进入“法人办事”-“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模块,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
线下办理:
(1)《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续保)人员参保登记申请表》;
(2)批量参保:提供批量导入模板(可从云南人社线上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下载)到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所在的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综合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企业需按月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
线上办理:(1)云南人社线上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rss.yn.gov.cn/zwfw/portal-online/
(2)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进行参保登记申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选档缴费。
线下办理: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统筹基金)。
咨询查询途径:
1. 咨询查询电话:12333。
2. 西山区社会保险中心咨询电话:0871-68046974、0871-68046975。
3. 窗口及网络申报原渠道查询。
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