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拟审批《西山区永胜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拟审批《西山区永胜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西山区永胜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山区永胜河水环境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起点为团结集镇浑团路,终点至团结集镇污水处理站,清淤起点坐标:东经102°33′10.961″,北纬25°4′18.224″;清淤终点坐标:东经102°30′5.233″,北纬25°5′43.207″
建设单位: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工程河道治理主要包括河道补水工程、河道清淤除障及沟渠修复工程三部分。其中河道补水工程包含一体化补水泵站(4800m3/d)1座,补水管道建设DN100-DN500管道6724m,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河道清淤除障工程主要包含河道清淤9861.8m3,清除河底杂草1096m3,清除河堤杂草5815.6m3;修复破损沟渠约1500m,为小村塘子水库至水源点(抗旱供水点)。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 污染源 | 防治对策措施 |
一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废水 | ①施工工具集中至沉淀池(容积为3m3,建议设置于工程起点附近,浑团路与车和线交叉口处)进行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车辆冲洗,不外排。 ②项目内出入运输车辆需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临时淤泥干化场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一个容积约为100m3的沉淀池(位于临时淤泥干化场南侧),余水通过排水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团结集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④做好施工场地地表清洁工作,雨天对各类施工机械进行遮盖,防止雨天大量泥沙随地表水流入永胜河。 |
2 | 废气 | ①强化清淤作业的管理,提前与周边距离较近的居民沟通,听取居民的合理意见,避免扰民事件发生;在永胜河施工区临近道路一侧设置施工临时围挡,适当喷洒生物除臭剂,并考虑下风向影响和分时段清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恶臭气体排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②及时清运淤泥,未清运部分需铺设防雨布遮盖,减少臭气的挥发、扩散。淤泥采用编织袋袋装,并及时用密封自卸车运输至处置场所,严禁超载,并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避免人流量大或居民区多的运输路线,且在运输淤泥的过程中应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③对拟修复沟渠的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采用标准板材,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抑尘,施工过程中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区域避风处,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降尘并及时清运至合法的处置场处置。 ④运输扬尘采取车辆限速限载、覆盖篷布、驶出项目区时清洗车轮等措施进行控制后无组织排放。 ⑤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运输建筑材料及淤泥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酒落不得污染道路。 ⑥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
3 | 固体废物 | ①工程拟在团结集镇污水处理站东南侧约2325m处设置一个临时淤泥干化场,项目清理的淤泥不在岸边堆存,使用编织袋袋装后及时用密封自卸车运至临时临时淤泥干化场进行晾晒脱水,再运至昆明良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污泥消纳处置场地进行处置。临时淤泥干化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②根据昆明市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全部承包给施工方负责处理,严格按照《昆明市城市工程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和《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政办(2011)89号)的相关要求,委托经核准可从事工程垃圾和工程弃渣处置的单位,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垃圾和工程弃渣。 ③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施工管理、做好相关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并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乱堆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④施工生活垃圾通过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4 | 噪声 |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 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文《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西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主城建成区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④在治理河段临近敏感点一侧场界设置2.5m高临时围挡作为隔声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敏感点影响; ⑤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由于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⑥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在靠近敏感目标一侧施工时,尽量将设备设置在远离保护目标一侧,并积极与附近受影响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杜绝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 |
5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①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临时沉淀池、临时淤泥干化场余水沉淀池设置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底及四周均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7cm/s)。 ②临时淤泥干化场底部及侧边需铺设防水布,周边使用袋装土拦挡,遇降雨时上方用防水布进行覆盖; ③企业应确保防渗工程措施到位,保留防腐防渗材料发票,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
6 | 生态环境 | ①加强科学管理,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轻水中施工活动对鱼类的影响。 ②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保养,杜绝施工机械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建筑材料散落物等。 ③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永胜河内,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车辆冲洗,不外排;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淤泥临时堆放产生的余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团结集镇污水处理站处理,不排入永胜河。 ④施工中要注意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并严禁向河道内弃渣。 ⑤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到保护鱼类资源的重要性,加强对中标单位、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炸鱼、电鱼、用小眼网捕捞野生鱼类,造成鱼类资源的破坏。 |
二 |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 |
1 | 废水 | 无 |
2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无 |
3 | 大气 | 无 |
4 | 固体 废物 | 无 |
5 | 噪声 | 泵房采取建筑物阻挡、距离衰减、减振等措施。 |
6 | 风险 | 无 |
7 | 生态 | ①定期巡查河道堤防,保证河道堤防的完好,河道内无大量砂石、泥土堵塞现象影响河道泄洪。 ②加强对一体化泵站的管理,确保补水工程正常进行,确保补水量达到4800m3/d,补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③工程补水应以不影响河道行洪为前提,补水错开雨季补水,确保不影响河道防洪排涝功能。 ④加强水政及环保法规宣传教育,严禁在工程所在河道内乱扔垃圾。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评价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8日进行了全文公示,公示网址:http://kmacee.km.org.cn/gcpt/。于2024年8月9日,通过了昆明市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西山区永胜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Email:1574153588@qq.com
电话/传真:0871-68224474 0871-68226958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栋1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综合管理科)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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