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拟审批《团结片区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拟审批《团结片区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团结片区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团结片区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龙潭居委会、妥吉居委会、棋台居委会、谷律居委会等其它区域内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0′42.473″,北纬25°04′44.324″
建设单位: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规模为交流侧30MW,直流侧34.5744MW;共由5个4.20MW的光伏子方阵、1个3.90MW的光伏子方阵、1个3.60MW的光伏子方阵及1个2.00MW的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49392块峰值功率为70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5座4200KVA箱式变压器、1座3900KVA箱式变压器、1座3600KVA箱式变压器、1座2000KVA箱式变压器、94台320kW的组串式逆变器,项目建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为4786.89万kW·h。本项目拟在光伏场区上部T08#光伏子方阵西侧建设11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选择为1×31.5MVA。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 污染源 | 防治对策措施 |
一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废水 | (1)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当地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的住宅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纳入当地生活废水处理管网排放或回用,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2)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澄清回用,产生的施工废水全部收集于废水沉淀池内,收集后回用于其他施工工序或者洒水降尘。 (3)施工前,应先按主体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截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的挖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沟渠。 |
2 | 废气 | (1)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应坚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每日约4~5次,遇大风起尘天气,还应增加洒水频率。 (2)施工期间剥离表土、开挖产生的待运土石方及工地内的散体材料应采取集中堆存、土工布覆盖等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土石方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洒落。 (3)在小村(龙潭社区)周边光伏矩阵施工场地施工,且距离低于200m时在光伏矩阵施工场地面向村庄一侧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并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土工布覆盖易产尘材料、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等措施。 (4)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土工布覆盖易产尘材料、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等措施。 |
3 | 固体废物 | (1)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永久弃渣产生,项目不设置弃渣场; (2)建筑垃圾在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后,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对施工承包商的管理,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包装袋等建筑垃圾,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回收,清运,并将此纳入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中。 (3)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团结街道垃圾收集点处置。 (4)卫生厕所(按照项目光伏方阵分布,项目设置1座移动式卫生厕所)粪污定期委托当地环卫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卫生厕所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
4 | 噪声 | ①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高噪作业设备应根据作业半径及现场条件,优先设置于远离场界的部位;移动式高噪设备应尽量安排优先完成场界近点作业,避免长期作业。 ②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施工期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保证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③在升压站工地及在村庄周边光伏矩阵施工场地施工,且距离低于200m时在光伏矩阵施工场地面向村庄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 ④在小村(龙潭社区)周边光伏矩阵施工场地施工,且距离低于200m时采用人工开挖基础等措施来控制噪声影响,同时在采取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及施工时序,夜间项目不施工。 ⑤运输车辆在通过村庄路段时要减慢车速,禁止鸣笛,同时禁止在夜间运输材料。 |
5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无 |
6 | 生态环境 | (1)植物保护措施 ①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本评价建议绿化树种选用云南松、高山栲、狗牙根、黄茅、西南野古草等适应区域生境的乡土种类。 ②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对道路等区域内破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管理保护好项目区内现有植被,严禁员工破坏周边植被及农作物等。 ③项目T05#光伏矩阵和T08#光伏矩阵边缘分布有乔木林,分别位于方阵东南角及方阵南侧,均位于方阵边缘地带,项目设计过程中已对乔木林地进行了避让,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进行避让,不得破坏乔木林。铺设光伏组件时需进行适当的退让距离,不得影响乔木林的生长。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期间尤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禁止非法狩猎和捕杀陆生脊椎动物,减少工程建设对动物的影响。 (2)保护栖息地。在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中,最有力的一条就是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护好了栖息地,就等于保护好了野生动物,就要求认真保护好森林和环境,合理安排施工规划,减少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因此,工程建设中应尽量避让长势较好的森林植被,严禁破坏占地区外的森林植被。 (3)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开兽类的繁殖季节。 (4)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
二 |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 |
1 | 废水 | (1)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可直接顺着流在太阳能电池组件下面的林草植物上,作为林草植物灌溉补充水,不外排; (2)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统一进入一体化生活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排入生活废水收集池作为升压站场区晴天绿化降尘用水回用,雨天储存,不外排。 (3)在升压站内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截排水沟排出站外。 |
2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无 |
3 | 大气 | (1)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不低于60%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最终通过高于屋顶1.5m排气筒排放。 (2)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环保部门清掏外出处理。 (3)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
4 | 固体 废物 | (1)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电池板由专业维护公司直接带走回收,不在项目区暂存;平时如有碎裂的废旧光伏电池板,贮存于辅房内的一般废物储存间(保持干燥通风,建筑面积为20m2),最终由专业的维护公司处理。 (2)废逆变器、废电子元件贮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 (3)更换下来的废铅蓄电池、检修废油、含油废物经收集后,放置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农业废弃包装物:农药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弃化肥袋属于一般固废,外卖废品收购商处理。 (5)秸杆:进行集约化种植模式,提高秸秆收集率,对秸秆进行集中处理。秸秆堆肥腐熟后还田,禁止露天焚烧秸杆。不应露天随意堆放,防止污染土壤和水体。 (6)升压站内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团结街道垃圾收集点处置。 (7)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8)升压站内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9)升压站内化粪池含水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掏后清运及处置。 (10)一体化生活废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掏后清运及处置。 (11)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及升压站事故废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 |
5 | 噪声 | (1)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建设升压站厂界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3m。 (2)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选择低噪设备。 (3)加强升压站内绿化。 (4)合理规划升压站平面布置,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水泵夜间不运行。 (5)加强巡视逆变器、箱变等设备,对散热风扇等产生噪声设备进行特殊巡检,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对散热风扇等零部件进行维护更换,避免因设备老化或故障产生故障噪声,影响周围声环境质量。 |
6 | 风险 | (1)变压器事故废油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收集贮存,废油大部分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废油用矿物油收集桶收集,存放在升压站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 (2)主变压器事故时含油废水经集油井、排油管道进入总事故油池,经过油水分离后大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 (3)箱变事故油池、集油井+升压站总事故油池设置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10cm/s。),设施底部高于地下水高水位; (4)危险废物存放于专门的收集容器,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避免与其他废旧物资混杂存放; (5)在管理过程中,将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加盖的专用容器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配备SF6气体回收充放装置;含SF6气体的电气设备密闭操作,局部排风;SF6远离火种、热源。 |
7 | 生态 | (1)项目运行期,禁止光伏电站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应注意观察评价区域内陆栖脊椎动物的活动情况,并注意保护评价区域内陆栖脊椎动物,发现异常应向林业部门报告,遇到受伤或死亡动物应将其交予林业部门,并排查原因。 (2)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对道路等区域内破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管理保护好项目区内现有植被,严禁员工破坏周边植被及农作物等。 (3)对太阳能电池板、场内道路、逆变器等场所周围空地进行人工绿化。绿化可考虑选取乡土树种为主,易于存活。 (4)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不破坏项目范围外的植被。 (5)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6)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评价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6日进行了全文公示,公示网址:http://kmacee.km.org.cn/。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了昆明市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团结片区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Email:1574153588@qq.com
电话/传真:0871-68224474 0871-68226958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栋1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综合管理科)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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