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统计局职能职责
昆明市西山区统计局是西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统计方针政策,负责实施西山区委、区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昆明市统计局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
(二)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三)承担国家确定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在本区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发布普查公报,撰写研究报告,编纂印刷普查资料;负责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及社会监测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依法查处本区域内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推动统计立法和普法宣传,促进部门、单位、个人依法配合统计工作。
(九)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和民间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十)组织并管理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市、区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资料,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