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新设立公示(昆明市西山区彩蝶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1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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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刘霞
审核:陈蕾
终审:翟浩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昆明市西山区彩蝶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申请事项予以公示如下,公示日期: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9日(7个工作日)。
申请项目:设立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法定代表人:崔亚明
拟设立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伦堡中央广场A8-S207/208.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若该设立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可向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822792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613号
特此公示
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