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
单位部门: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871-68426789 时间: 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西山交罚〔2024〕0073号 | 候*留驾驶云F80**9车辆在昆孟线处擅自超限行驶案 | 候*留 | 当事人候*留于2024年12月3日10时52分驾驶云F80**9车辆在昆孟线处,经现场进行检测,该车辆系三轴车,车货总重为71.44吨,超限46.44吨,属于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云交规〔2024〕3号)》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2月5日 |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
2 | 云昆西山交罚〔2024〕0075号 | 季*飞驾驶云AE3**2车辆在高海辅道处擅自超限行驶案 | 季*飞 | 当事人季*飞于2024年2月28日22时35分驾驶云AE3**2车辆在高海辅道处,经现场进行检测,该车辆系三轴车,车货总重为37吨,超限12吨,属于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云交规〔2024〕3号)》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2月3日 |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
3 | 云昆西山交罚〔2024〕0076号 | 李*华驾驶云AC2**5车辆在高海辅道处擅自超限行驶案 | 李*华 | 当事人李*华于2024年2月27日03时34分驾驶云AC2**5车辆在高海辅道处,经现场进行检测,该车辆系三轴车,车货总重为36.7吨,超限11.7吨,属于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云交规〔2024〕3号)》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2月4日 |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
4 | 云昆西山交罚〔2024〕0077号 | 张*锦驾驶云AE0**5车辆在高海辅道处擅自超限行驶案 | 张*锦 | 当事人张*锦于2024年3月4日04时05分驾驶云AE0**5车辆在高海辅道处,经现场进行检测,该车辆系三轴车,车货总重为36.3吨,超限11.3吨,属于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云交规〔2024〕3号)》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2月4日 |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
5 | 云昆西山交罚〔2024〕0078号 | 何*涛驶云AJ8**1车辆在昆孟线处擅自超限行驶案 | 何*涛 | 当事人何*涛于2024年12月4日10时45分驾驶云AJ8**1车辆在昆孟线处,经现场进行检测,该车辆系三轴车,车货总重为78.86吨,超限53.86吨,属于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云交规〔2024〕3号)》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2月5日 |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