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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412-93689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2-09 15:09
名 称: 垃圾处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垃圾处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09 15:09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      审核: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      终审: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

垃圾处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名称:西山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名称:昆明池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报告出具时间:2024920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三)项目实施内容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五)组织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等级、评价方法、评价抽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四)效果情况分析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准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二)资金支出不规范,财务支出管理有待加强

、建议

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提升单位绩效意识

(二)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加强项目支出的合规性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昆明市制定了《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西山区依照文件要求,设立“垃圾处理专项经费项目并安排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综合服务中心”)为项目预算单位,主要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处置,确保所有垃圾密闭运输至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力求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

1.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023年本项目预算资金3,571.32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主城区垃圾处理经费的通知》(西财建〔202357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经费的通知》(西财建〔2023177号)等文件,截至20231231日,实际到位资金3571.3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本项目共支出3,571.3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用于垃圾处理专项经费实际支出金额为2,967.50万元,剩余603.82万元用于支付“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一期专项经费”以及“西山区环卫一体化PPP(二期)项目经费”的费用。

二、绩效评价结论

垃圾处理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1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00

14.00

93.33%

过程

20.00

20.00

100.00%

产出

35.00

30.00

85.71%

效益

30.00

30.00

100.00%

100.00

94.00

94.00%

总体来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效果良好,但仍存在绩效目标设定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及时性有待加强等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准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个别指标编制不够准确,如质量指标的三级指标中编辑的“及时收集、清运、处置、垃圾处置验收率”,并非指标描述形式;时效指标设置的“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及考核频次”以及“项目资金每月按三方核定垃圾处置量进行支付”,并非时效指标。

(二)加强项目规整,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焚烧厂的运营处置费,但是由于存在两种资金来源的情况,导致部分资金可用于其他项目支出,在支出方面可能存在混支的风险。

、建议

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提升单位绩效意识

建议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省、市、区绩效相关工作要求,严格编制绩效目标表,确保后续指标评价的完整性及整体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对于本次项目,质量指标建议调整为“垃圾统计准确率”,用于考核统计量与实际处置垃圾量是否一致。时效指标建议更改为“资金支付及时性”以及“工作开展及时性”,用于考核项目中的各项工作以及资金支付是否在年度内完成。

(二)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建议区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资金支出计划,分配市级资金至符合支出范围的项目中,如本次资金支出可以将市级资金分配至环卫一体化的项目中,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避免了使用本项目预算资金支付其他项目资金的歧义。


垃圾处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质量控制机制(试行)的通知》(云财办〔202214号)的要求,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委托昆明池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池砾公司”)对垃圾处理专项经费(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昆明市实际,昆明市制定了《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资金投入和土地供给。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工作,对生活垃圾处置企业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昆明市西山区依据省、市相关要求,设立了“垃圾处理专项经费”项目,并由区综合服务中心作为预算单位负责实施。

依据《昆明市生活垃圾(飞灰)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活垃圾(飞灰)调配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综合服务中心对主城区及3个涉农街道的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处置,其中西山区生活垃圾全部密闭运输至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西山海口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然后进行无害化处置,保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区综合服务中心每月对生活垃圾量进行核定,按照《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审批办〔200947号)和《西山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供应与决算协议》相关规定,以每吨垃圾90元的单价进行结算。

2.项目设立目的

本项目旨在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昆明市西山区设立垃圾处理专项经费,通过规范垃圾处置、实现100%无害化处理,确保生活垃圾的密闭运输至垃圾焚烧厂。此举不仅提升了管理效率,也有助于降低环境污染,保护居民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双重效益。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本项目预算单位为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预算金额3,571.32万元,共有5个子项目组成其中,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经费、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垃圾处置专项经费为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支付202211月至202311月期间,西山区主城区、碧鸡街道、海口街道以及团结街道的垃圾焚烧费用第二批主城区垃圾处理经费、第三批主城区垃圾处理经费为市级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辖区垃圾收集运输(中转)费和处置费。具体如下。

1 预算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构成

预算金额

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经费

800.00

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

581.32

垃圾处置专项经费

1,000.00

第二批主城区垃圾处理经费

800.00

第三批主城区垃圾处理经费

390.00

合计

3,571.32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主城区垃圾处理经费的通知》(西财建〔202357)、《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经费的通知》(西财建〔2023177)、《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经费的通知》(西财建〔2023130等文件,2023年本项目共下达预算3571.32万元,预算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2023年实际支出3,571.3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用于垃圾焚烧厂支出金额为2,967.50万元,剩余603.82万元用于支付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一期专项经费以及西山区环卫一体化PPP(二期)项目的垃圾处置的费用,具体如下:

2 预算执行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构成

预算金额

支出

其他项目支出

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经费

800.00

800.00

0.00

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

581.32

1,470.77

110.55

垃圾处置专项经费

1,000.00

第二批主城区垃圾处理经费

800.00

306.73

493.27

第三批主城区垃圾处理经费

390.00

390.00

0.00

合计

3,571.32

2,967.50

603.82

    (三)项目实施内容

1. 计划实施内容

项目主要用于支付202211月至202311月期间,西山区主城区、碧鸡街道、海口街道及团结街道的垃圾焚烧费用。根据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计划,2023预计焚烧垃圾量为328500吨。区综合服务中心将按照《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审批办〔200947号)和《西山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供应与决算协议》,垃圾处置按每吨90元的单价计算。

2.实际实施内容

根据区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垃圾处置资金拨付审批表》以及相关会议纪要,本项目2023年共处置垃圾量为329721.96吨垃圾,相较计划完成率达到100.37%,其中主城区全年共处置垃圾294854.31吨、团结街道9058.7吨、海口17092.8吨、碧鸡8716.15吨。

此外,由于202211月上半月的费用已在2022年支付,因此本次评价周期按照实际支付进行统计。按照每吨90元的单价计算2023年实际产生费用2,967.5万元。具体每月处置量如下:

3 垃圾处置明细表

年份

月份

西山区主城区(吨)

团结街道(吨)

海口街道(吨)

碧鸡街道(吨)

处置量(吨)

支付金额

(万元)

2022

十一月

15063.28

/

/

/

15063.28

/

7239.21

/

/

/

7239.21

65.15

十二月

22392.24

654.86

1282.94

628.49

24958.53

224.63

2023

一月

21554.7

784.18

1497.12

705.66

24541.66

220.87

二月

22466.88

692.12

1320.82

665.88

25145.7

226.31

三月

24775.78

722.18

1447.04

789.9

27734.9

249.61

四月

23951.42

670.64

1324.36

731.64

26678.06

240.1

五月

24827.56

734.84

1408.38

767.98

27738.76

249.65

六月

24251.98

731.62

1415.68

721.62

27120.9

244.09

七月

25521.22

779.36

1488.84

734.66

28524.08

256.72

八月

26062.74

830.18

1580.06

847.42

29320.4

263.88

九月

24176.96

872.04

1441.46

752.22

27242.68

245.18

十月

24100.4

841.08

1503.84

801.5

27246.82

245.22

十一月

23533.22

745.6

1382.26

569.18

26230.26

236.07

总计

294854.31

9058.7

17092.8

8716.15

329721.96

2,967.50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本项目有603.82万元用于支付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一期专项经费以及西山区环卫一体化PPP(二期)项目经费2023年所产生的费用。此类费用同属于垃圾处置费用,但是结算单价略高于本项目为103.9/每吨。根据《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垃圾处置资金拨付审批表》,本项目共支付垃圾处置量58115.81吨垃圾。具体明细如下:

4 其他项目垃圾处置明细表

月份

处置量(吨)

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七月

18373.57

190.90

/

7147.65

/

未支付,不计入本次统计

十月

7891.38

/

已在其他项目中支付,不计入本次统计

16209.02

168.41

/

十一月

23533.22

244.51

/

总计

58115.81

603.82

/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本项目未单独设置整体的绩效目标表,但是5个子项目均设置了绩效目标表,具体见附件1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通过对本项目的预算申报材料、绩效自评报告及部门职能职责进行分析,在与被评价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本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件1

(五)组织管理情况

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环卫一体化服务企业生活垃圾收运源头、途径、处置的监督管理及收运垃圾量的核定工作,定期研判、部署、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相关工作。为做好西山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西山区成立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各项工作由分管领导定期召开生活垃圾核量专题会,将每月生活垃圾清运费核拨资金上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后进行拨款计财科每月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分析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垃圾处理专项经费,评价资金量3,571.32万元。评价的时间范围为202311—20231231日。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等级、评价方法、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公平、客观、可行、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公平性原则。坚持公平的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客观性原则。绩效评价过程中将考核标准与绩效目标进行紧密联系,采取公众评判法、成本分析法等方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基础,客观真实评价项目整体效益。

3)可行性原则。绩效评价标准应客观反映被评价单位的履职情况,评价的数据来源应具备明确的收集渠道,绩效指标应具备可考核性,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

4)公开性原则。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应对被评价单位公开,避免评价结论出现误判。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等级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项目组在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内容,设置了针对本项目的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4个一级指标,下设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决策分值15分,过程分值20分,产出分值35分,效益分值3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89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79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等文件规定,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专家评议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和实施效果、历史和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其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项目资金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项目绩效。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查问询证法和实地考察法。通过对项目采取书面材料检查、实地勘察、访谈等方式,对有关情况包括自评材料反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等进行深入具体、独立客观地了解与核实,形成书面及现场分析评价意见。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资料收集

池砾公司成立项目组,了解并收集与绩效评价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为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做好前期准备。

2.编制实施方案

结合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调查问卷等工作底稿。

3.实施方案评审

财政局组织实施方案评审,形成方案修改意见,修改形成方案终稿。

4.实地调研

根据项目分组安排,前往现场与相关部门对接并进行现场调研,包括资料核查、访谈、数据收集及问卷调查等工作。

5.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分析资料,统计数据,根据相应标准,进行综合性评价,完成绩效评分,并形成评价结论;根据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6.绩效评价报告评审

财政局组织绩效评价报告评审,形成报告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修改报告形成最终稿。

7.撰写绩效评价汇总报告

根据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汇总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垃圾处理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5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00

14.00

93.33%

过程

20.00

20.00

100.00%

产出

35.00

30.00

85.71%

效益

30.00

30.00

100.00%

100.00

94.00

94.00%

总体来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效果良好,但仍存在绩效目标设定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及时性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垃圾处理专项经费10个具体绩效指标中,9项实现了预期目标,1部分实现了预期目标本项目绩效指标总体实现情况良好,基本实现了垃圾处理专项经费的绩效目标,各指标完成情况详见表。

6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35分)

产出数量

完成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量

328,500/

329,721.96

根据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计划,2023年预计焚烧垃圾量为328500吨。《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垃圾处置资金拨付审批表》以及相关会议纪要,本项目2023年共处置垃圾量为329721.96吨垃圾,相较计划完成率达到100.37%,其中主城区全年共处置垃圾294854.31吨、团结街道9058.7吨、海口17092.8吨、碧鸡8716.15吨。

产出质量

生活垃圾规范及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根据会议纪要及访谈,本项目的无害化处理率在2023年度均达到100%

产出质量

垃圾统计准确率

100%

100%

根据2022年—2023年各月度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本项目的垃圾统计吨数并未出现因统计不准确导致的整改或修改情况。

产出时效

垃圾处置及时性

及时

个别情况不及时

根据区综合服务中心与垃圾焚烧厂签订的《昆明市西山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本项目应根据每月处理量进行结算,但实际实施中,202212月、20231月以及7月、8月、9月、10月和11月是集中支付。

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率

预算范围内

低于预算

本项目均按照《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审批办〔200947号)以及《西山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供应与决算协议》要求,按照每吨垃圾90元的单价标准进行结算,且实际支出未大于预算金额。

效益(30

社会效益

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改善

改善

根据项目组查阅相关环境要求,国家对垃圾焚烧厂、中转站等相同职能的单位周围的空气中进行明确规定,其中,氨气不能超过5mg/m³、硫化氢不能超过10mg/m³、臭气浓度不大于10微克以及颗粒物厂界排放限值≤1.0mg/m³。

根据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垃圾焚烧厂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范围内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数

0

0

本项目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有责投诉事件发生数

0

0

本项目未出现因本项目的实施导致的有责投诉。

满意度

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80%

100%

本次发放电子共回收有效问卷20份,经项目组统计计算,受益对象满意度为100%

人民群众满意度

80%

90%

本次发放电子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51份,经项目组统计计算,受益对象满意度为90%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池砾公司根据绩效管理基本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按照《垃圾处理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采用6个三级指标进行考察。权重分值15分,绩效评价得分14分,得分率为93.33%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文件设立,项目立项与国家政策方向一致,符合国家、省级、市级相关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保障科部门职能职责相关;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因此,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2)立项规范性

区综合服务中心在申报年初部门预算时,对项目进行了同步申报,并填报了项目立项申报表,项目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因此,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绩效指标涵盖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及效益指标;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因此,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绩效目标明确性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已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涵盖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及效益指标,但是指标编制不够准确,如质量指标中编辑的“及时收集、清运、处置、垃圾处置验收率”,并非指标描述形式;时效指标编制的“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及考核频次”以及“项目资金每月按三方核定垃圾处置量进行支付”,并非时效指标。因此,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分。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本项目主要根据《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审批办〔200947号)和《西山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供应与决算协议》的文件要求,按照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专项经费90/进行编制。本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因此,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

根据区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本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地方实际相适应。因此,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类指标,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个方面,采用6个三级指标进行考察。权重分值20分,绩效评价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主城区垃圾处理经费的通知》(西财建〔202357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经费的通知》(西财建〔2023177号)等文件,本项目2023年共申报预算资金3,428.74万元,截至20231231日,本项目实际收到财政资金3,428.7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因此,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2)预算执行率

根据项目财务资料,本项目2023年实际支出3,571.3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此,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本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与项目单位地方实际相适应但是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焚烧厂的运营处置费,但是由于存在两种资金来源的情况,导致部分资金可用于其他项目支出,在支出方面可能存在混支的风险。因此,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项目按照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生活垃圾清运、收集、处置量核定工作制度(试行)执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区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昆明市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因此,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2)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区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绩效工作要求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因此,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3)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组查阅了本项目相关合同,各类合同条款齐全,包含当事人的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地点和方式、验收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内容与项目实施内容一致。区综合服务中心均按照《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生活垃圾清运、收集、处置量核定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开展实施因此,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类指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采用5个三级指标进行考察。权重分值35分,绩效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为85.71%

1.产出数量

1)完成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量

根据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计划,2023预计焚烧垃圾量为328500吨。《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垃圾处置资金拨付审批表》以及相关会议纪要,本项目2023年共处置垃圾量为329721.96吨垃圾,相较计划完成率达到100.37%。其中主城区全年共处置垃圾294854.31吨、团结街道9058.7吨、海口17092.8吨、碧鸡8716.15吨。因此,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2.产出质量

1)生活垃圾规范及无害化处理率

根据会议纪要及访谈,本项目的无害化处理率2023年度均达到100%因此,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2)垃圾统计准确率

根据2022年—2023年各月度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本项目的垃圾统计吨数并未出现因统计不准确导致的整改或修改情况。因此,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3.产出时效

1)各项工作开展及时性

根据区综合服务中心与垃圾焚烧厂签订的《昆明市西山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本项目应根据每月处理量进行结算,但实际实施中,202212月、20231月以及7月、8月、9月、10月和11月是集中支付。经了解,主要原因是资金到位不及时,导致合同支付集中。因此,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5分。

4.产出成本

1成本控制率

本项目均按照《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审批办〔200947号)以及《西山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供应与决算协议》要求,按照每吨垃圾90元的单价标准进行结算,且实际支出未大于预算金额。因此,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项目效果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和满意度三个方面,采用5个三级指标进行考察。权重分值30分,绩效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为100%

1.社会效益

1)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根据项目组查阅相关环境要求,国家对垃圾焚烧厂、中转站等相同职能的单位周围的空气中进行明确规定,其中,氨气不能超过5mg/m³、硫化氢不能超过10mg/m³、臭气浓度不大于10微克以及颗粒物厂界排放限值≤1.0mg/m³。具体明细如下:

7 环境要求明细表

检测类别

要求

标准来源

≤5mg/m³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硫化氢

≤10mg/m³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臭气

≤10

《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889-2008

颗粒物

≤1.0mg/m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

根据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垃圾焚烧厂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范围,具体见附件4因此,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2)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数

根据访谈和相关项目材料和台账,本项目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因此,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3)有责投诉事件发生数

根据访谈和相关项目材料和台账,本项目未出现因本项目的实施导致有责投诉。因此,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

3.满意度

1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本次发放电子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0份,经项目组统计计算,受益对象满意度为100%因此,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2)人民群众满意度

本次发放电子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经项目组统计计算,受益对象满意度为90%因此,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准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个别指标编制不够准确,如质量指标的三级指标中编辑的“及时收集、清运、处置、垃圾处置验收率”,并非指标描述形式;时效指标设置的“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及考核频次”以及“项目资金每月按三方核定垃圾处置量进行支付”,并非时效指标。

(二)加强项目规整,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焚烧厂的运营处置费,但是由于存在两种资金来源的情况,导致部分资金可用于其他项目支出,在支出方面可能存在混支的风险。

、建议

    (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提升单位绩效意识

建议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省、市、区绩效相关工作要求,严格编制绩效目标表,确保后续指标评价的完整性及整体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对于本次项目,质量指标建议调整为“垃圾统计准确率”,用于考核统计量与实际处置垃圾量是否一致。时效指标建议更改为“资金支付及时性”以及“工作开展及时性”,用于考核项目中的各项工作以及资金支付是否在年度内完成。

(二)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建议区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资金支出计划,分配市级资金至符合支出范围的项目中,如本次资金支出可以将市级资金分配至环卫一体化的项目中,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避免了使用本项目预算资金支付其他项目资金的歧义。


附件:

附件1垃圾处理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

附件2垃圾处理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3垃圾处理专项经费调查问卷

附件4: 2023年各季度检测报告

附件5: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单位)

附件6: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科室)

F1附件1:垃圾处理专项项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F2附件2:垃圾处理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F3附件3:垃圾处理专项经费--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默认报告

 F3附件3:垃圾处理专项目经费--管理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默认报告

 F4附件4:2023年一季度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pdf

 F4附件4:2023年二季度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pdf

 F4附件4:2023年三季度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pdf

 F4附件4:2023年四季度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pdf

F5附件5: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单位)

F6附件6: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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