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设立云南华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许可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8号 )第一条、第七条规定,经我局审查核实,举办者李燕葵、闫光雷、翁黎明、蔡远俊、薛嘉敏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符合规定条件,拟准予许可,现公示如下:
举办者李燕葵、闫光雷、翁黎明、蔡远俊、薛嘉敏申请设立学校名称为云南华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华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单位性质为有限公司,学校地址设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郊马街大新村电机路A12附一号;法人代表李燕葵,校长薛嘉敏,注册资金100万元整,固定资产24.5893万元。办公、理论及实操教室面积合计502平方米,管理人员6人,理论及实操老师12人,申请培训技能等级类工种(初、中级):电工(6-31-01-03)、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6-30-05-01)、架子工(6-29-01-0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07-03-04)。
公示期3日,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许可事项有异议,请向我局如实反映,反映电话为0871-68046913,办公地址:昆明市茭菱路668号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