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鸡街道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156号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碧人大函〔2024〕10号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156号
建议答复的函
聂培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龙门社区杨家居民小组(杨家1号)地块的赔偿及用地问题的建议》第17315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了解杨家一号餐厅位于碧鸡街道龙门社区环湖路路缘以西,云南省委党校后西北方,占地面积3318.97平方米,建设时间2009年,属集体用地。为做好滇池一级区点位治理整治工作,企业于2021年7月15日自行拆除了该地块的原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树木,街道于2021年10月30日完成复绿。截至目前,杨家一号餐厅的赔偿及用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一、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碧鸡街道已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完成“三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8日报请区政府研究《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龙门社区杨家村居民小组西国用(2005)第200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实施偿方案》(碧处请〔2021〕107号),2021年12月31日区政府常务会通过,但尚未下发方案通知;街道于2022年12月8日、2023年5月4日2次报请区政府研究《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龙门社区杨家村居民小组西国用(2005)第200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碧处请〔2022〕80号)、碧处请〔2023〕20号;2023年2月1日报请区滇池保护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筹措所需补偿资金预估453万元;2024年6月报请区政府《关于滇池保护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专报》及请予西山区滇池一级保护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水务局)统筹拨付滇池一、二级保护区清理整治项目杨家一号餐厅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建议区政府及时印发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签订补偿协议,拨付拆迁补偿款;因相关政策都需上级部门主导、协调,街道将积极配合区级职能部门完成好此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碧鸡街道办事处将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好此项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碧鸡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