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鸡街道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154号 建议答复的函
B类
西人大函〔2024〕8号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154号
建议答复的函
聂培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付龙门社区山邑村小组美食街拆迁土地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141号通告》及区政府《关于同意〈西山区碧鸡街道山邑居民小组先行退出滇池二级保护区(禁建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西政复〔2021〕162号),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碧鸡街道于2022年1月26日完成项目范围内民房及地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共计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60份。其中,货币补偿补偿协议13份,产权调换补偿协议47份,协议补偿总金额52864020.86元,跟踪审计补偿总金额52864020.86元,共计回迁安置面积8685.87平方米,安置套数82套,回迁安置工作已完成。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山邑居民小组先行退出滇池二级保护区(禁建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需征收11.23亩,征地资金为2869265元,现协议已草拟完成,征地资金还缺口2571519.49元。街道已多次向上级申请资金,待资金到位后街道将组织小组完成征地协议签订,并按照程序拨付征地款。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展下步工作,同时请社区、小组做好群众维稳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碧鸡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