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73103号建议答复的函
苏群等1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体育法》、《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在2024春季学期全区教育体育工作部署会上专题强调,要求各校园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严禁挤占和挪用体育课时,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保障学生在校锻炼时间和空间。二是强调工作纪律。持续提升课外锻炼质量,要求任何校园不得无故占用课间10分钟休息时间,鼓励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出教室积极参与校内外体育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地实施。区教育体育局在各个校园醒目处设置体卫艺科、教育科等多个科室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家长和社会大众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坚持五育并举,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指导各校园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活动内容,以课外锻炼为载体,营造浓厚校园体育氛围,充分保障学生校内1小时锻炼时间。三是完善考评机制,狠抓青少年体质。在年底学校综合考评中,强化学校体育评价权重,对存在无故挤占和挪用体育课时、课外锻炼时间、课间休息时间的情况,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并约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