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73073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娅等5位人大代表:
您和梅华等5位人大代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白马小区屋顶平改坡政府工程导致屋顶漏水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棕树营街道办事处研究办理,街道作为主办单位,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白马小区属于上世纪90年代初昆明市建成较早的住宅小区,由于小区建成较早,并未向居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2013年3月,为迎接昆明市召开“南博会”,对二环沿线建筑物屋顶“平改坡”,具体由原西山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工程项目涉及白马小区二环南路、二环西路沿线共计17幢居民楼,但在施工搭建钢架过程中施工方并未做防水处理,导致大部分顶楼居民出现房顶漏水的情况,由于没有公共维修基金,顶楼居民无法对房顶进行修缮。
二、建议办理情况
经到实地调查了解,由于该工程是2013年就实施,工程建成已有12年,该工程已过了工程质量保质期,无法向施工方进行质保申请。针对小区屋顶存在的问题,经街道研究,为解决小区屋顶存在的问题街道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房屋的屋顶属整幢楼居民的共有部分,建议由所涉楼栋的居民共同出资对屋顶进行修缮;二是积极对接区政府、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在下步的老旧小居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中将存在问题的楼栋列入到改造计划中一并改造;三是社区对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加大网格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最大程度的帮助居民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辉 65374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