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关于政协西山区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030128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西山区社区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西山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积极创新探索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路径模式,不断筑牢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西山区社区工作人员功不可没,现在辖区居民有问题,有矛盾,有困难第一时间会想到社区。建立稳定的社会基层治理局面,少不了社区工作人员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储备,稳定而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很大程度上是靠长效激励保障机制吸纳而来的。从现行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中可以看出,政策主要倾斜在在职的人员身上,涉及退休的保障只有养老保险,从长远来看,相对较低的退休待遇不利于社区工作者团队的稳定发展。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区委、区政府历来关心重视优秀社区书记、优秀社区工作人员的推荐评选和奖励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鼓励社区团队争先创优。建立社区工作者个人年度“优秀”评选机制,从2019年起,每年对优秀社区工作者进行考核,在街道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给予年度一次性绩效补贴2400元。每个社区“优秀”工作者的人数与社区年度获取各类表彰荣誉挂钩,获得表彰荣誉越多,“优秀”等次人数可按本社区工作人员总职数核定的比例就越高,从15%-25%不等。在全区组织开展年度社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按照“目标完成优秀社区”比例不超过社区总数的30%,“目标完成良好社区”比例不超过社区总数的30%的原则,由街道党工委牵头成立社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社区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审议后,各街道根据《西山区社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差异化发放方案,将社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励兑现至社区工作者个人。2022年,出台《西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西办通〔2022〕31号),从社区工作者职数设置、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激励保证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重视发现和选树先进典型,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参与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表彰,每2至3年开展一次区级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社区工作者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为社区工作者参政议政、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探索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全区招录(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时,预留部分编制用于定向招录优秀社区工作者。目前我区社区工作者社会保险缴存均是按照企业职工缴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按企业标准享受相关退休待遇。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西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做好全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的各项工作,同时加强向上级的请示汇报,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探索适合西山区情实际的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落实机制。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