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258号建议答复的函
郎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团结街道龙潭社区小村小组办公楼重建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潭社区小村居民小组人口1947人,是龙潭社区人口最多的自然村。小村小组人口众多,村民闲暇之余在村内没有休闲娱乐的去处,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得不到实现。小组的办公楼与老年活动中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小组无集体资金来源,申请给予重建办公楼和活动中心项目180万元资金补助。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居民小组活动场所是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物质载体,做好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管”“用”,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增进群众福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我区通过财政支持、党费支持,整合各有关部门资金资源,积极推动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各个小组的公共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2017年,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区225个农村社区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摸底调研,对11个居民小组开展了活动场所达标建设。各居民小组活动场所集政治、教育、文化、休闲中心为一体,充分发挥了群众自治、议事协商、党员活动、便民利民、健康娱乐等作用,在开展活动中传播党的声音、宣传党的政策,大力培育基层组织政治文化,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其阵地堡垒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往已经完成达标建设的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可能出现了新的问题,也涌现出了一些新的需求亟待解决,我们深表理解。
基于区民政局的职能职责,主要负责监督社区“两房”的使用和管理。居民小组活动场所的产权属于集体所有,由居民小组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区民政局没有专项社区“两房”维修经费,也没有居民小组活动场所维修建设经费,建议龙潭社区小村居民小组积极将有关情况向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展现基层党组织良好形象,努力满足基层党员群众需求,使活动场所成为团结群众、教育群众、凝聚人心的重要阵地。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