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19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国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大兴社区修建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西山区辖区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达16.50万人,已占到全区户籍总人口的27%,全区面临的老龄化形势较为严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积极谋划布局,加强领导统筹,建立了西山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西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形成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社会支持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辖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7家,设立养老床位4103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508张),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9个,幸福老年食堂20个,助餐服务点23个。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格局。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西山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转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的通知》《关于推进西山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措施。
目前,全区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社区为老服务,建立以居家和社区服务为主体的温情服务、援助服务、医疗服务及康乐服务等。各服务中心从开始运营到目前,总计接待服务老人近3万余次,包括日托老人、社区养老老人和居家上门服务的老人。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引进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技术设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全方位服务。根据《昆明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实施意见》(昆老办〔2016〕29号)“从2017年开始对每个符合条件的已运营公办、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2.4万元运营补助经费。公建公营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可设置政府公益性岗位,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针对大兴社区居委会要建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按照昆明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实施意见规定,一个社区建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要求,2013年我区就将你社区列入了社区居家养老项目建设,你社区在2014年就建成并投入使用。针对您提出的“要在大兴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南侧15亩的空地上建立占地30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中心,内设床位150张,设卫生室,图书室,室内健身室,多功能放映厅,棋牌室,厕所,厨房,餐厅。项目立项以后以实际规划设计投入资金为准,恳请上级部门给予实地规划设计”的建议,拟建议按照街道的总体规划聘请专业部门进行规划和设计,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具体的规划设计等工作职能不在民政范围内。
按照省市关于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中明确“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不超过1000平方米;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在10至30张;村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不超过600平方米。”您提出的“关于在大兴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南侧15亩的空地上建立占地30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中心,内设床位150张”,不在基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范围,建议你社区专题上报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项目规划建设的要求进行立项、规划和审批。
下步,区民政局拟对建成并登记注册的养老机构按规定进行备案,同时根据申请人筹建养老机构的需要和条件,提交材料等方面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步工作中,持续深入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监督管理,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途径和办法,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能力建设。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