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04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海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兑现白鱼社区白玉凤凰山公益性公墓绿化整治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白鱼社区白玉凤凰山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了解决高海高速坟墓搬迁而于2006年3月报经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该项目为我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积累了经验。由于公墓处于我区“四退三还一护”及当时“迁村并点”安置房建设规划范围内,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对公墓拿出一个处置整治方案。2011年11月,白鱼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现场会明确采取植树遮挡方式进行整治,绿化遮挡经费采取社区自筹一半,政府补助一半的方式解决。2012年7月1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区财政年初预算的公墓管理费中预拨300000元绿化整治经费,以后按照“3331”的方式逐年安排补助资金。2012年,区财政拨付300000元,剩余1485180.8元补助资金一直未拨付。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经与区级领导汇报,并与区财政局对接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区财政同意2024年拨付白鱼社区白玉凤凰公益性公墓绿化整治经费480000元,剩余1000000元于2025年、2026年分两次拨付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管理,督促街道、社区建立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二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反映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困难,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管好、用好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