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7304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海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白鱼口村杨树种植土地租赁问题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现场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冬春季植树造林的通知》(昆政办〔2011〕133号)精神,2012年西山区制定《西山区2012年冬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西政办通〔2012〕3号)。按照方案中明确的杨树种植目标任务,原区农林局和碧鸡、海口、团结街道办租用集体土地用于杨树种植样板示范林,租期为2012—2016年,土地租金全部由区财政安排解决。租期届满后,根据《西山区杨树种植样板示范林用地续租方案(2017—2022年)》及区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纪要工作安排,明确对原地块进行续租,租期为2017—2022年,土地租金全部由区财政安排解决。2012-2016年,租地总面积378.78亩,租金全部由区财政安排支付,共计支付560.32万元;2017-2022年,租地总面积338.16亩,租金全部由区财政安排支付,共计支付699.91元万元。综上,十年来总计支付租金1260.23万元。根据《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关于解决白鱼社区杨树种植样板示范林地、土地续租租金等问题的请示》(海处请〔2024〕20号),2023年海口街道租地面积148.21亩,需支付租金为72万元(租金4000元/亩/年,租期内每年上浮5%)。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尽快妥善处置租地到期后的有关问题,我局已分别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8月22日向区政府上报了《关于西山区杨树种植样板示范林租地到期相关处置工作的请示》(西自然资请〔2021〕199号)、《关于西山区杨树种植样板示范林租地到期相关处置工作的请示》(西自然资请〔2022〕115号)两次处置意见的请示。待区政府明确处置意见后,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针对本次人大建议,我局已联合海口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申请租地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待区政府统筹考虑后,如能安排相应资金,将会将指标下达至属地街道,由街道拨付给社区、小组。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