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依据《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上报2023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依据中共昆明市西山区委办公室、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通〔2019〕39号),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指导科、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公平交易和执法稽查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监察科、知识产权保护和广告监督管理科。直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设10个监管所:马街、金碧、永昌、福海、前卫、棕树营、西苑、碧鸡、海口、团结市场监管所。
所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昆明市西山区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昆明市西山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行政编制135名,实有142名(包括机关工人5名);事业编制47名,实有44名;退休138人。
(二)部门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后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根据授权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计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辖区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负责辖区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关工作。承担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承担辖区计量相关行政许可。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管理、监督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和专利资助资金的发放,负责辖区专利授权资助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刷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商标、标准、版权等的申报工作,推动和指导专利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和专利产业化工作。依法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17.负责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辖区打假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监督、考核;负责全区打假信息工作的统计、总结和上报工作;负责督促办理举报、投(申)诉案件;负责承接上级打假办下达的工作任务。
18.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贯彻实施价格、收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全区市场价格秩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19.负责质量强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实施质量强区工作,监督检查质量强区工作进度和质量,负责质量强区目标任务考核和检查评价等工作。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经营主体倍增。2023年,全区经营主体净增长68893户,完成241.34%,企业净增长25489户,完成105.84%,“个转企”1767户,完成175.47%。
2.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实施“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行动,通过推行工商登记便利化、一窗收件、优化办理流程、等措施,经营主体开办实现“掌上办、随时办、一次办”。2023年,免费金额计280.35万元。
3.坚决守好四大安全底线。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5000余家次,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案件166件,2023年,全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加大消费维权。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创建活动,创建“ODR”企业23家,2023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2345热线交办件41362件,同比增长87.09%。
5.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一是申请“花漾春城”和“臻享春城”两个商标;建成“云南(昆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运营与孵化中心”;完成“臻享春城”区域商标品牌服务体系打造。二是开展“蓝天”“打假护牌”“铁拳”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办商标案件6件。三是在知识产权需求相对集中的产业聚集区设立“西山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维权)站”。四是帮助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1.8785亿元。
6.开展市场秩序整治。一是开展价格监管。开展节前景区价格、粮食、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件。二是狠抓传销重点区域整治,检查出租房等易聚会场所1138个次。三是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各成员单位审查文件148份,网络抽查各部门文件106份,整改、修订文件6份。四是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金融、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等领域违法广告,查处违法发布广告案件13件。
7.强化智慧监管。持续加大信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全区执法部门开展信息归集。全区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3711条,行政处罚信息122条;公开抽查计划176个,部门抽查计划84个,联合抽查计划92个,完成双随机工作计划201个,检查经营户5328户;开展了2824批次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36批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完成电动车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电线电缆、燃气灶及相关产品抽查共104批次抽检,并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企业进行处罚。
8.“净餐馆”“管集市”专项整治。围绕“整洁、有序、规范、标准”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管集市”、“食安心”专项行动长效机制,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推动辖区纳入规范管理的25个农贸市场,达到“有设施、明标价、常规范、严秩序、优环境”要求。检查农贸市场各类经营户2145余户,规范消杀24次,清除病媒滋生处24处,清除积水13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1次,发放经营户倡议书752份,全面清洗市场600次,清除垃圾、杂物等62.6吨,清理整治占道经营648次。
9.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围绕“干净、整洁、安全、放心”目标,开展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完成风险等级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餐饮环节工作,餐饮环节日常监管检查完成检查6370户次,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食堂从业人员考试完成率97.49%,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95分。持续推进学校明厨亮灶工作,西山区学校食堂183户,已接入网络明厨亮灶138户,完成率75.41%,对爱国卫生督察事项交办件234项进行整改。
10.开展“十年禁渔”。定期组织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销售单位开展“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断扩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十年禁渔”法规政策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11.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与法院、政府法制部门、上级法制部门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做好案件听证、复议答复、应诉工作和申请强制执行工作,共核审案件363件,重大案件局长办公会讨论10次。
(四)部门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及《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作考核细则》、《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制度,坚持收支平衡、量入为出、勤俭持家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本年收入6398.8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365.85万元,占本年收入99.48%,其他收入32.95万元,占本年收入0.52%。
本年支出629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290.00万元,占本年支出99.95%;基本支出5325.03万元,占本年支出84.62%,项目支出967.93万元,占本年支出15.38%。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494.66万元,占本年支出71.42%,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15.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76万元,占本年支出5.57%,资本性支出19.23万元,占本年支出0.31%,其他支出(对企业补助)428.30万元,占本年支出6.81%。
(六)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83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604.4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2.61%;通用设备183.44万元,占9.44%;专用设备15.12万元,占0.78%(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0万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39.31万元,占7.17%。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6376.54万元,支出预算6376.54万元。收入决算6398.80万元,支出决算629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290.00万元,占本年支出99.95%。基本支出5325.03万元,占本年支出84.62%,项目支出967.93万元,占本年支出15.38%。
(二)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本年度专项资金收入982.9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967.93万元,结转14.97万元。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其他资金收入32.95万元,本年度未支出。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区级项目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3年区级项目共9个,其中9个已经完成,0个未完成。
(二)上级项目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3年上级项目共11个,其中11个已经完成,0个未完成。
四、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我单位基本支出5325.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6万元。项目支出967.93万元,按照项目分类,区级项目:市场E通执法办案数据通讯服务采购专项资金22.60万元、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100万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4.84万元、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专项及扫黑除恶专项资金16万元、西山区包干责任制卫生监督协管员工资经费57.72万元、党建及非公党建专项经费9.61万元、市场秩序综合执法专项经费91.74万元、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西山区新办企业提供网络芯片备案印章刻制专项资金200万元、2022年上半年稳增长政策扶持补助资金169.30万元。上级项目:2021度省级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0.77万元、2023年度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0.50万元、住宿餐饮奖补补助资金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补助、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25万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0.62万元、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34万元、西山区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248万元、2022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资金8万元、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0.36万元、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贴经费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经费0.28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预算编制过程中,预算编制目标明确,预算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科学合理,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资金分配合理有度,预算执行紧扣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效率较高。
本年度基本支出5325.03万元,按照《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行〔2023〕29号)文件要求全部下达并支出,资金执行率100%;项目支出967.93万元,按照《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行〔2023〕29号)、《关于拨付西山区2022年上半年稳增长政策扶持补助资金的批复》(西政复〔2022〕15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行〔2023〕136号)、《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经费》(昆财社基〔2023〕55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行〔2022〕58号)等相关文件下达并全部支出,执行率1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修订的通知》(昆财绩〔2018〕78号)、《中共昆明市西山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通〔2019〕39号)、《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预算执行做到“事前调研规划、事中监督纠偏、事后问效提能”。一是细化绩效目标,按绩效目标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按要求做好绩效跟踪,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三是明确考核依据及量化考核指标,坚持收支平衡、量入为出、勤俭持家的原则,做到收支合法合规,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紧扣重点环节,突出工作亮点,统筹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全区市场秩序平稳,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活力核心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对照年初设定的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目标均完成,主要是:
1.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依靠改革创新促进市场加快发展,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和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通过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智能化登记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开办免费刻制印章等改革,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经营主体开办实现“掌上办、随时办、一次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整个办照过程实现自主申报、智能审核、“秒批秒办”,实现了经营主体开办由分到秒的重大突破。
2.坚决守好四大安全底线,强化安全监管。共检查食品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小作坊、食品流通单位、餐饮单位10000余家次,完成国际旅游交易会、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等16次,保障用餐163餐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600余家次,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完成1065例药品、439例医疗器械、9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上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39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783台/次,检查燃气器具生产经营企业189家次、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家次、化肥生产企业10家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9家、烟花爆竹仓储及销售点位52个、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15家、家燃气及燃气器具销售单位286、加油站成品油零售企业33家、检查96家销售节水器具的企业、珠宝玉石经销企业123家,开展了2824批次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36批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检,104批次电动车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电线电缆、燃气灶及相关产品抽查抽检,抽检不合格食品抽检后处置86批次。
3.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强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开展了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32人次、发布发布消费提示警示信息26条、年主题宣传79条次。成立了西山区“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领导小组,西山区共创建“ODR”企业23家,由“ODR”企业与消费者自行协商处理各类消费纠纷668件。2023年新增消费维权服务站站点建设62家,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84家,县区级示范单位推荐69家,市级示范单位推荐10家,新聘任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17人,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信访件、营商环境投诉件共367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6.53万元。
4.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完善了《行政处罚一般案件核审工作规程》等制度,对重大案件等案件通过案审会最终审核、监督,共核审案件363件,重大案件局长办公会讨论10次。
5.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围绕“干净、整洁、安全、放心”目标,开展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环节日常监管检查完成检查6370户次,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食堂从业人员考试完成率97.49%,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95分。持续推进学校明厨亮灶工作,西山区学校食堂183户,已接入网络明厨亮灶138户,完成率75.41%,对爱国卫生督察事项交办件234项进行整改。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1)全区经营主体净增长68893户,办理80451户电子营业执照;(2)为8084户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32336枚;(3)共检查食品餐饮单位10000余家次,完成国际旅游交易会、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等16次,保障用餐163餐次,人员57557人次;(4)检查学校360户,集体配餐单位8户,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689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689份,对辖区510户集中用餐单位开展检查;(5)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39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783台/次;(6)开展“药剑”行动、医疗机构药 械安全、药品包装材料等16个专项行动,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600余家次。(7)定期组织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销售相关培训会6次,参加培训人员230余人次;(8)开展了2824批次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36批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检、电动车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电线电缆、燃气灶及相关产品104批次抽检。
2.质量指标-(1)完成经营主体净增长目标任务的241.34%,企业净增长目标任务的105.84%,“个转企”目标任务的175.47%;(2)餐饮环节日常监管检查完成检查6370户次,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食堂从业人员考试完成率97.49%,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95分。持续推进学校明厨亮灶工作,西山区学校食堂183户,已接入网络明厨亮灶138户,完成率75.41%;(3)接到各类投诉举报、信访件、共36713件,同比增长66.06%,消费者投诉举报符合条件受理率达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发现违法线索100%“诉转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6.53万元;(4)推动全区执法部门开展信息归集,督促各成员单位对涉企信息的审查和录入,全区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3711条,行政处罚信息122条;(5)共核审案件363件,重大案件局长办公会讨论10次,复议答辩85件,诉讼应诉7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件;(6)申请“花漾春城”和“臻享春城”两个商标在第30类及41类注册成功,8家园区设立商标品牌工作指导站,建设区域商标品牌运用知识产权联盟,签署入盟协议70份,收录268件专利商标产品,并实现专利和商标转让许可325件;(7)指导督促辖区内69家检验检测机构完成2022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上报,2023年,全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8)通过行政处罚案件部门负责人集讨论会、案件初审讨论会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围绕如何提高办案技巧、如何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开展案件评析,通过提供丰富多样的学法内容和行之有效的培训学习方式,不断提升基层主要办案人员和法制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使执法人员以法庭为课堂,以具体案例为教材,熟悉庭审程序,吃透法律精神,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技巧。
3.时效指标-经费支出时间目标完成;2023年度西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目标完成;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完成时间目标完成。
4.成本指标-基本支出5325.03万元,项目支出967.96万元,目标完成。
5.社会效益指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目标完成;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目标完成;全面提升辖区食品及药械安全水平目标完成;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行为目标完成;提升工业产品、特种设备、标准化监管水平,提升计量认证认可监管水平目标完成;强化消费维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目标完成;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目标完成;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目标完成。
6.可持续影响指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目标完成;推动行业经济发展目标完成;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目标完成;形成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目标完成;促进市场主体地加快发展目标完成;全面提升我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目标完成。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标完成;监管对象满意度标完成;内部职工满意度标完成。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项目资金缩减与项目任务量增加的矛盾日益加大,财政资金支付审批时限较长,部分项目无法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支付,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增大工作人员负担,降低工作效率;物业服务费资金预算测算方式不合理,导致资金短缺,行政运行难度加大。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财政、业务科室沟通协调,做好项目规划、资金分配及执行监督,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新常态;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追踪、预算绩效自评成果的分析运用,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2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已在政务门户网公开。2023年依据财政局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进行公开。
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

